中国长安网 > 来稿选登

广东高院司法改革强化行政财务保障制度

2015-04-09 15:58:51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南方日报 

  “管钱、管物、管报账”——过去对机关事业单位行政财务部门工作的真实写照,而这在广东法院成了“过去时”。在这一轮司法改革中,广东将结合省以下法院财物统管试点工作和新《预算法》实施,不断完善系统行政财务保障制度,以法治思维管好用好每一分钱。

  广东高院4月8日召开全省法院司法保障工作会议,邀请省财政厅、审计厅专家就预算编报、预算执行等专业技能,对全省法院100多名行装财务干部进行系统培训。笔者从会议上了解到,广东法院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法院经费保障工作得到了空前的加强。

  近年来,在中央、省财政的有力支持下,基层法院院长为办案经费到处“跑钱”的局面得到了极大的缓解,各级财政对基层法院的投入逐年增多,广东法院中央转移支付资金80%以上拨付基层法院,其中90%以上分配到了欠发达地区。

  从“到处化缘”到“基本不差钱”,广东法院把财务工作的重点也由“如何找钱”转到“如何花钱”。围绕“管好钱”“不乱花钱”,广东高院紧紧围绕落实“八项规定”,制定并实施了新的《财务管理办法》系列行政财务保障制度,再造了财务管理流程,确保了财务管理从决策、执行到报销均有严格的流程管理。

  “钱能不能花,得看有没有预算?”这已成为我们的“口头禅”。广东高院行装处处长陈友强说:“以往,一些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对预算编报、预算执行工作重视不够、水平不高,加上财务科目设置不科学、财务重点不突出,财务专业人才相对缺乏,很容易造成财务管理不规范,目前很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行财人员的专业培训。”

  针对这一问题,广东高院依照新《预算法》有针对性地强化了此项工作,使得经费开支管理更科学、程序更公开、使用更高效。近年来,广东法院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和立案、信访制度改革,在加强基础设施布局和物质装备配备方面“投入”和“产出比”成效明显:通过集中资金、重点投放有效破解了广东近百个欠发达地区法院“运转难”的困局,打造了全国最智能执行指挥系统,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广东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聂式恢表示,广东法院行政财务保障体系亟待进一步完善,特别通过建立和完善符合审判机关工作规律、体现司法特点的预算机制,通过加大办案经费的保障等方式,推动行财工作由过去的行政管理为中心向“为办案一线服务、为司法决策服务、为广大干警和人民群众服务为中心”的新型综合保障体系转变,这需要全社会特别是各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

[责任编辑:张斌]
相关报道

·广东深圳公安开展基层警务改革创新工作调研
·广东东莞法院试建新型审判团队
·广东广州法院试点“刑事速裁”提升办案效率
·广东三名厅级干部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广东广州法院试点“刑事速裁”提升办案效率
·广东英德检察院:多措并举提高司法公信力

·广东英德检察院:多措并举提高司法公信力
·广东清远检察院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
·广东检察院调研清新区院案件管理工作
·广东清远检察院开展预防腐败志愿者工作情况
·广东中山去年查处涉毒案1996件
·广东:聘请207名律师任诉讼服务窗口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