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下午,青海省司法厅与省军区政治部联合组织召开全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青海省政府办公厅、省政法委综治办、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各驻军警部队政治部(处)领导和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负责人,全省8个州、市司法局和法律援助机构的负责人和厅机关相关处室(局)负责人60余名参加了座谈。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管理局局长东科主持。法制日报、青海日报、青海广播电视台、青海法制报等6家新闻媒体参与了报道。
此次座谈会,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海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将为全面开展青海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部队官兵和军人家属的合法权益,增强部队凝聚力战斗力,促进军政军民团结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座谈会上,由青海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管理局、省法律援助中心的负责同志组织传达了《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海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就《青海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解释说明。参会代表就《办法》中所涉及到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条件、对象范围、工作站(点)职责、程序流程等事项,结合各驻军警部队实际勇跃发言,各抒己见,并就如何推动全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何小天、武警青海总队政治部副主任陈晓勇代表驻军警部队作了发言。一致认为此次座谈会开的很及时,也很成功,既是学习交流会,也是工作部署会。参与单位多,任务具体、目标一致,为全面开展全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提供了可靠的政策保障。
座谈期间,青海省司法厅副厅长刘伯林同志为参会代表全面介绍了全省法律援助工作总体情况和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现状。刘伯林副厅长指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是中国特色法律援助制度的重大创新,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纠纷,妥善处置好涉军涉法问题,切实维护好部队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是司法行政机关和部队有关部门的重要任务,对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就全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三点希望:一要统一思想,增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意识;二要多措并举,开创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新局面;三要落实责任,切实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单位/青海省法律援助中心 文/陈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