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安徽省基层检察机关利用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及干警大会等方式,认真学习传达“两个规定”精神。广大基层检察干警表示,“两个规定”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划出了一条醒目的“红线”,要对准“风险点”,筑牢内外“防火墙”,确保好的制度见到好的效果。
安徽省郎溪县检察院领导班子在学习中认为,“两个规定”是领导干部与司法人员恪守法律、廉洁秉公、不徇私情的准绳和基线,作为检察机关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不得利用上下级领导、同事、熟人等关系,打探案情、说情,向办案人员施加压力,非法干预、阻碍办案。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检察长潘孝峰表示,遵守“两个规定”一定从自身做起,带头执行,绝不请托说情、插手案件干预司法活动,请全院干警和全社会予以监督。
“我爱人现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根据《检察官法》和中央政法委的相关规定,他不能代理我单位的任何案件,欢迎大家监督。”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检察院检察长杨咏梅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公开作出上述承诺。
安徽省寿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邵永贵说,司法干预历来成为困扰反贪干警、制约案件扩大经营、一些办案人员专心办案的“一道心坎”,有时刚刚讯问,那边电话或招呼就传过来了,搞得大家不胜其烦、左右为难。现如今,“两个规定”为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松了绑,办案人员再也不用担心案外因素的干扰了。该院副检察长邹多品也表示,我们既要坚决杜绝自己干预司法办案,又要敢于向干预司法的地方领导说“不”。
据了解,该省一些地方的检察院还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跟进完善了相应的监督机制。包河区检察院正在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中的相关条目进行细化,既防止“自家人”触碰“高压线”,又能做到对干预司法活动的行为做到全面、真实的记录。郎溪县检察院一方面建立起案件流程监控防范机制,严格落实全程录音录像规定,有效监督办案;另一方面,对干预、插手办案的行为,严格执行办案人员的记录责任和履职保护制度,做到如实记录,随案入卷,有据可查,切实做到零干预、零插手,确保每起案件公平公正。
2015年是安徽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年,阜阳市颍东区检察院专门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同时设立“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箱”,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司法行为、司法作风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此外,该院还在“颍东检察”微信公众平台上设置了规范司法行为留言板,全方位、多层次听取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吴贻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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