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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保山:四条"红线"学习贯彻两个《规定》

2015-04-03 10:06:50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云南长安网 

  4月1日,云南省保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牛炳荣主持召开学习贯彻《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座谈部署会。市直政法各单位政治部主任、委机关干部参会。

  会议认为,两个《规定》制度明确、措施鲜明、针对性强,从制度上构建起了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扰司法公正的防火墙,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盼和要求;能积极减少“人治”所产生的廉政损耗,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不得伸手、不敢伸手或者缩回伸出的手,确保司法公正的阳光普照每一名群众。

  会议强调,真正要让两个《规定》共计28条铁律发力、让制度生威、让条条都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关键要看执行力,看是否能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如果只把制度的执行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一切都将前功尽弃。而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刚性化,才是彻底斩断干预司法办案“无形之手”的利器。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政法领导干部、政法机关人员,必须做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模范,把“28条”作为“紧箍咒”、带电的“红线”。一是要一人不漏学习。4月份,对全市所有政法领导、政法干警全员额组织集中学习一遍,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外的要电话传达到位,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不折不扣抓落实、抓执行。二是要一人不漏记录。无论是谁打探案情、过问细节,还是提出请托、发号指令等,无论是以个人、组织名义,还是以红头文件等形式,都要一律予以全面、如实、全程记录,有据可查;三是要一人不漏通报。市委政法委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领导干预、内部违法办案的情况严格按规定及时向市委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实施干预行为的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进行警示,同时也让其他人引以为戒。四是要一人不漏追责。一旦发现有领导干部、政法机关内部人员违法干预办案情况发生的,无论涉及到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张丙海)

[责任编辑:李镕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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