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30日下午,河南省安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行政审判暨国家赔偿工作座谈会,分析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国家赔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2015年度工作。安阳中院行政审判庭和赔委办全体干警、各县(市)区人民法院分管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的副院长及行政庭长参加了会议。
在对2014年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后,安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梁红照就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做好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更新司法理念。要坚守法律底线,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强化行政审判权威。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要坚决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要积极推行非诉执行的裁执分离,杜绝乱作为现象发生。
二是细化工作措施。在畅通行政案件立案方面,要加强两级法院的沟通,对新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既要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又要防止滥诉问题的发生。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方面,要对原有的制度进行完善,对行政首长出庭情况定期通报,并向党委、人大进行报告,形成相应的配套措施,把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作为行政机关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使这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在加大对行政机关不执行生效判决的处罚力度方面,要敢于执法,严格执法,真正树立司法权威。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司法能力是法官终身的任务,要通过组织考试、研讨、对发回改判案件进行分析讨论等多种方式,增加业务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加强法院之间的相互协作。一审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异地管辖增加了工作量,不仅需要到异地开庭、调查,同时也要配合其他基层法院在本单位开展的各项工作,各基层法院一定要树立全市法院行政审判一盘棋思想,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为其他基层法院多提供便利条件,促进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齐头并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