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山东省公安厅下发《山东省公安机关全面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根据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细化、量化工作标准,明确责任落实,健全考核机制,将法治公安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关键词:制度建设】
加强地方公安立法和执法制度建设,推动宪法法律深入实施
●推进地方公安立法●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完善执法操作标准●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
针对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加强社会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快推进网络安全、治安、交通、消防、禁毒、反恐等重点领域立法项目进程。完善地方公安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科学编制年度地方公安立法项目。完善立法评估,加强立法调研,坚持立、改、废并举,对现行地方公安法规、规章及时修订完善。
落实制度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积极拓展公众参与制度建设的途径;省市公安机关建立执法制度建设基层联系点制度,增强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组建法律专家库,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制度建设方面的咨询、参谋作用。建立完善受案、立案、撤案及强制措施、人身安全检查等执法重点环节的工作规范,推进执法精细化程度。
建立完善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裁量基准,深化以执法办案为重点的警务流程再造,优化执法执勤标准,加强执法办案指引。健全完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和治安行政案件裁量标准,推进《山东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行,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制订盗抢、伤害等常见多发案件,故意杀人、放火、爆炸等重大案件,网络、电信、金融犯罪等新型复杂案件的证据指引。加强与检、法部门沟通协调,在逮捕、起诉、审判等衔接环节的证据形式、标准和非法证据排除机制等方面形成统一认识,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认真贯彻《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公安部《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发布”制度,按时到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公安机关报送备案。
【关键词:依法行政】
完善公安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提高行政管理服务水平●完善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积极推行警务公开
落实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控制执法过错风险和行政决策失误。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决策跟踪评价制度,完善决策舆论引导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强化各类决策主体责任。
重点围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强化执法指引,对执法重点环节和程序作出具体规定。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建立运行执法信息平台,推行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推进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加强治安、户籍、出入境等公安行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窗口单位民警行为,规范行政事项办理程序,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环节。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创新人口管理制度。全面完成保安企业脱钩改制任务,创新监管机制,规范保安市场。
任务,创新监管机制,规范保安市场。
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和行政权力清单,制订责任清单,规范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等各项权力。全面建立公安机关内部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违规过问、干预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规范执法办案民警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公司企业人员、中介组织等的接触、交往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
加强与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工商管理、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推动建立公安机关与其他行政执法机关、检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建立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衔接工作的监督,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无缝对接。
加大警务公开力度,畅通公开渠道,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执法管理的依据。以公开促公正,建立生效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决定文书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
【关键词:刑事司法】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维护公平正义的刑事司法能力
●深入推进刑事司法体制改革●切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刑事执法活动监督制约●完善人权司法保障
按照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原则,健全刑事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公安机关同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同检、法、司等部门的执法联系制度。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和推广工作,积极会同检、法、司机关探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提高刑事办案质量和效率。
改革和完善接警、受案、立案的相关制度机制,坚持首问首接负责制,落实有警必接、有案必立。围绕刑事诉讼审判中心,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全面实行讯问(询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推行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升级网上执法办案系统,实现案件证据信息全部上传、卷宗档案网上自动生成等功能;实现接报警信息与网上办案、监督考评、涉案财物管理等各类信息系统之间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实现案件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和同步记录。
完善内部执法监督管理,落实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度,预警和解决执法问题,落实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讨论制度,集体研究意见及不同意见均要记录在案。按照侦查办案与监督管理相分离原则,积极推行、逐步规范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完善法制员工作机制,统一建库管理,规范职责任务、选拔任免、管理使用、绩效考核等。建立完善执法安全隐患排查和执法突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定期排查通报,强化源头治理。
强化人权保障意识,依法保障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强化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制度保障,落实证人保护规定。完善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刑事强制措施和侦查手段的监督,充分发挥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作用,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慎重适用强制措施,健全完善刑事和解制度,推动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关键词:依法治理】
发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提高依法治理能力
●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加强公共安全监管●积极构建法治框架下的社会矛盾预防化解机制●提升执法危机应对处置能力●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
强化底线思维和法治思维,善于运用法治方式严厉打击威胁政权安全、破坏社会稳定、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暴力恐怖、涉黑涉恶、邪教组织、食品药品以及金融、涉税、商贸等重点领域违法犯罪,建立对盗抢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的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
把大数据警务云作为依法治理的重要手段和科学平台,用信息化手段创新打防管控模式。不断完善落实地面、地下、空中、海域、网络“五位一体”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快“天网工程”建设,深化网络社会综合防控体系,2016年底全省监控探头数量达到300万个,2017年底一类目标监控地理信息标注率、联网率均达100%。
积极推动建立党政领导责任、部门主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公安监管责任体系,加强公共安全标准化、监管流程化、基础信息化、岗位责任化建设,严格履行交通、消防及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等领域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公共安全监管职责。
建立完善法治化、动态化、多元化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积极探索推行“法德共进”的社区警务工作新模式,推动构建“法治引导、管理有序、服务完善、平安和谐、群众满意”的新型社区治理体系。深化民生警务平台建设应用,拓展平台功能,加强警务回访,更加便民惠民。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建立涉法涉诉导入司法程序和依法终结制度,探索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流转对接机制、执法错误纠正和瑕疵补正机制,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强化执法危机警示教育机制,坚持典型案(事)例指导制度,引导广大民警牢固树立“100-1=0”执法危机意识。全面建立执法风险评估体系,加强对易出问题的重点部门警种和人员、执法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管理,最大限度将问题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全面开展执法办案瑕疵率评价工作,完善执法满意度评价机制。着力提高敏感案(事)件应对处置水平,完善敏感案(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强化快速反应,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坚持实体处置、法律准备、舆论引导、社会面防控同步推进。
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街道、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大力宣传交通、消防、禁毒等方面关乎公共安全和民生的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关键词:队伍建设】
建设正规化、专业化公安法治专门队伍,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增强法治素养●强化执法能力教育培训●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坚持从严治警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公正执法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广大民警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理念。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教育活动,在全警强化宪法意识,坚定宪法信仰。全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定期集中安排专题法律学习。
完善法律规定与实践应用相结合的教育培训机制,科学设置训练内容,将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公安机关常用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公安民警入警训练、晋升训练、专业训练的重要内容,加强新法宣讲培训,强化对一线执法民警现场处置、调查取证等重点环节及反恐维稳处突、大数据警务云等重点课题的实战练兵培训,全面提高民警执法实战能力。
完善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逐步推行将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作为公安民警准入考试,全面落实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结果运用。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未取得中级执法资格的,不得担任市县级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机构负责人以及主办侦查员和案件审核人员;未依照规定取得相应执法资格的,当年公务员考核不能评为称职(含)以上,取消综合类评先评优资格;取得高级执法资格或者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纳入公安机关人才库,优先晋级晋职。
严格落实反腐倡廉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专题教育活动,健全完善常态监督检查机制,统筹纪检、监察、督察、审计、法制、信访等监督力量,加强公安队伍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各项纪律规定,健全纪律作风暗访检查长效机制。
【关键词:组织领导】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全面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公安法治文化建设●严格督导考核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公安建设的全过程,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强化政治意识,站稳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各部门警种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法治公安建设推进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组织推动本地工作。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大执法投入,确保公安机关基础建设、装备建设、警力配备与法治形势任务相适应。推进公安机关事权规范化,明确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的事权和职能。
弘扬齐鲁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让民警自觉信仰法治、崇尚法治、坚守法治、敬畏法律,将法治公安建设的要求转化为民警的内在觉悟和自觉行动。充分利用警营文化基础设施和网站、微博、微信等传播载体,积极打造公安法治文化阵地。
总体工作目标
山东全面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到2020年实现基本建成法治公安的目标: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公安民警自觉崇尚法治、信仰法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善于运用法治方式维护稳定、化解矛盾、服务群众,公安队伍依法履职意识明显增强,形成尊重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
——法治公安体系健全有效。形成与宪法法律实施相配套的地方公安法规体系、科学系统的执法管理体系、严密高效的执法监督体系、严格规范的执法责任体系、全警参与的法律宣教体系、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执法活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全面提升。
——依法治理能力明显增强。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显著提升,依法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和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保持在较高水平。
——公安队伍正规化、法治化水平有效提升。适应法治形势需要,建成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专业化、职业化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全面提升。(匡雪 梁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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