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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串串数字见证“阳光检务”

2015-03-19 15:31:53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福建长安网 

  数字或许是枯燥的,但当数字与检察工作紧紧相连时,却又是最无可辩驳的,因为这些数字不仅是泉州市检察官们一年来辛勤劳动的结晶,还见证了泉州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职能,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的新进步。

  接下来,我们就透过数字看看泉州市检察机关去年都拼在哪儿了。

  见证一: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数字:15986人

  优化平安法治环境。2014年,泉州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954人,提起公诉15986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决定不捕1554人,不诉1135人。围绕服务“金改区”、“综改区”建设,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整治民间金融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贷款诈骗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嫌疑人93人,提起公诉94人,净化金融市场环境。

  数字:19人

  注重民生司法保障。泉州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嫌疑人28人,提起公诉19人,支持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71件,帮助追讨欠薪306万余元。组织牵头有关部门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移送涉罪案件47件,并推动纳入2014年人大执法检查工作项目。促成刑事和解254件,对52名特困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3万余元。

  数字:142人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泉州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破坏生态资源犯罪嫌疑人82人,提起公诉142人,对15起失火毁林案件适用“补植复绿”机制,促进修复毁坏林地1699亩。开展查办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案件17件19人。联合市林业局开展“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立案11件,发出检察建议9件,均获整改反馈。

  见证二:

  强化反腐倡廉建设 加大惩治预防腐败力度

  数字:258人

  突出查办重点,保持反腐高压态势。2014年,泉州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15件258人,同比分别上升22.1%和17.3%,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78件214人、渎职侵权案件37件44人,大要案比例占72.6%,查办处级干部6人、科级干部65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50人,查办行贿犯罪嫌疑人15人,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190万余元。开展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抓获、劝返在逃人员15人,成功敦促2名潜逃境外人员回国投案自首,追逃数位居全省第一。

  转变侦查模式,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完善侦捕诉衔接工作机制,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整合侦查资源,形成办案联动合力。加强侦查信息化、装备现代化建设,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加强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利用。

  创新预防模式,促进源头综合治理。加强预防共建,泉州市检察院联合市交通委开展厦沙高速公路工程专项预防,联合市财政局将政府采购纳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范畴。与泉州市委党校合作,将预防职务犯罪纳入干部培训必修课程,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在洛江区检察院设立泉州市干部现场教学基地,已组织培训科、处级干部近200名。

  见证三:维护司法执法公正 构建严密法治监督体系

  数字:171件次

  健全防冤纠错机制。2014年,泉州市检察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71件次,纠正瑕疵鉴定意见282件。丰泽区检察院严把证据审查关,在批准逮捕环节纠正3起错案。联合市中级法院建立国家赔偿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67件,改变原处理决定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法院采纳3件。

  数字:294人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纠正漏捕294人、漏诉259人,监督立案191件、撤案259件,依法监督变更强制措施304人。借助“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罪案件135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6件。强化审判活动监督,支持抗诉10件,已改判4件,发回重审1件。

  数字:43件

  拓展民行检察职能。加强生效民事裁判、调解监督,提出抗诉4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法院已启动再审程序22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32件。提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31件,已获采纳229件。围绕保护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督促有关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提起民事诉讼38件,挽回经济损失867万余元。

  数字:61件

  规范刑事执行活动。泉州市检察机关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存在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9份、检察建议61件。开展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共检察“三类罪犯”1103人,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监督不予减刑、假释7人,监督收监执行33人,坚决杜绝“高墙特权”现象。

  见证四:稳妥推进检察改革 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数字:348次

  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泉州市检察院联合市中级法院、公安局会签《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沟通协作意见(试行)》,建立信息共享、联席会议、共同息诉和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等工作机制,相关经验材料获省委政法委及高检院转发推广。加强检察长接待、下访巡访、巡回检察等工作,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348次,受理来信来访3610件。

  数字:136名

  创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模式。成立未成年人帮教中心,集中力量打造集保护性办案机制、修复性救助制度、社会化帮教体系、多元化普法教育于一体的未检工作“泉州模式”,多项工作填补全国空白。两级检察院联合社会力量建立帮教基地54个,有136名失足未成年人接受帮教。德化县检察院结对帮教的11名在校生参加2014年高考均被录取。

  完善社区矫正监督机制。联合市司法局制定《关于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加强对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的“三类罪犯”的管理与监督的意见》,建立“三类罪犯”人员信息交流共享、重点管控与情况通报工作制度;查办1起社区矫正监管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数字:6977件

  探索检务公开试点工作。加强检务公开硬件设施建设,建设完善集案件受理、信息查询、律师阅卷等功能为一体的案管服务大厅。完善检务公开工作规范,强化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应用,健全“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舆情引导、接受社会监督等机制,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977件、法律文书1100件,努力构建阳光司法机制。加强检察正能量传播,检察工作获各级媒体报道1033篇次,获国家级媒体报道数量居全省检察系统前列。

  见证五: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数字:14件

  自觉接受监督制约。出台《泉州市人民检察院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细则》,开展走访市人大代表专项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与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案件接访、听庭评议及专项检查等活动,向人大常委会专项汇报反贪污贿赂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审议意见。两级检察院共办理人大代表意见、批评和建议14件,办理各级人大常委会转交案件和事项41件,及时办结并反馈办理意见。

  全面增强队伍素质。开展各类业务培训会、公诉论辩赛、庭审观摩评议、司法警察大练兵等实训活动,邀请法学专家开设法律讲座,召开全市检察理论年会,锻炼提高干警理论及实战能力。泉州市检察院代表队在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团队论辩赛中获得团体及个人冠军,荣获“新丝路、新梦想”泉州市首届东亚文化之都辩论大赛机关组冠军。

  数字:12项

  严厉整肃纪律作风。泉州市检察机关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强化“四风”问题整改,落实制度建设12项,立改废制度80多项。深化“马上就办”行动,开展超标公务用车处置、超标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严格案件质量管理,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720件次,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案件流程监控网络化、实时化。组织开展“正风肃纪、公正廉洁”专项检务督察、整风肃纪专项治理等活动,对存在问题强化督促整改,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数字:131个

  着力夯实基层基础。挖掘基层检察院首创精神,调整完善“全市先进基层院”考评办法,深入推进“一院一亮点”创建工作,坚持落实季度动态管理制度,引导全市基层院建设全面发展。泉州市检察院领导结合“四下基层”活动,深入基层开展“坚守三条底线”、“两提升五过硬”等专项调研活动,加大工作指导力度。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促进创先争优,全市检察机关131个集体或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记者 叶华南 通讯员 李新鹏)

  

[责任编辑:朱诗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