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检察机关进一步规范了提前介入侦查工作的范围和程序。即对命案、重大责任事故案、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犯罪等案件,侦查监督部门负责人或者业务骨干应当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可以通过参与现场勘查、首次讯问、案件研究讨论等方式,引导侦查机关取证。(郭树合)
·广东江门成立侦查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的警队
·贵州遵义检察院:侦查工作新思路引领新发展
·最高检:加大依法独立调查和立案侦查力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苏荣立案侦查
·山西“天眼”工程成为侦查破案的“千里眼”
·河北检察机关对苏爱国立案侦查
·河北检察机关对苏爱国立案侦查
·辽宁检察机关:部署2015年职务犯罪侦查工作
·宁夏检察院:2014年立案侦查贪贿大案213件
·江西黎川检察院:科学统筹助推职务犯罪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