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河南洛阳市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进一步加强小额诉讼审判工作进行介绍,对几起小额诉讼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洛阳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倪西良介绍,依据2012年8月3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5年2月4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的解释》,小额诉讼程序成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一项程序创新。当前小额诉讼的适用条件包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为河南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在上一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公布前,以已经公布的最近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准;属于单一的金钱给付之诉。
记者从发布会获悉,洛阳市中级法院已确立新闻发布“双月”例会制度,将定期通过新闻发布会发布法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举措、重大案件等,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基层法院每年新闻发布例会将不少于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