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乐清市司法局深耕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积极打造“便民”、“亲民”、“惠民”、“利民”四大服务体系,取得了较好成果。
一是健全“便民”法律服务体系。打通普法便民服务微循环,在全市设置60余个法律服务便民驿站,有效提升司法行政服务覆盖范围。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深化“法律服务五进”。引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组建法律顾问团队,实施“一村一法律顾问”工程。加大社会组织法律服务力度,实现全市25个商会法律顾问全覆盖。实施公证提质提效计划,严格规范内部管理、服务窗口、档案管理,进一步提高公证办事效率。
二是健全“亲民”法治宣传体系。打造法治宣传“三剑客”,完善主流媒体平台、网络互动平台、普法宣讲平台“三大平台”建设。在乐清广播电台推出“民生995律师在线”、《法律大讲堂》和《995法律小贴士》等多档法律节目,法律大讲堂全年播出300余个案例,法律小贴士播出了260条贴士、滚动播出1820次。在乐清电视台黄金时段和全市的楼宇视频播放6个《普法动漫》。建设“雁荡法治网”、“乐清司法在线”微博、“乐清普法”公众微信等网络宣传阵地。在全市开展系列法制讲座,并进一步拓展“社区学校”、“农村礼堂”、广场公园等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普法功能,努力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
三是健全“惠民”法律援助体系。实现全市9镇8街98个农村新社区法律援助站(点)全覆盖。积极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圈”,村居(社区)全部建立农村法律援助联络员。在妇联、残联、老龄委、信访局等困难群众相对集中的部门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妇女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站”、“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等专业性法律援助站点共31家,以律师值班等形式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开通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军人军属维权绿色通道,优先予以办理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对工伤和欠薪案件免予经济困难审查,最大限度实现便民惠民。
四是健全“利民”人民调解体系。健全完善以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为基础,镇(街道)和市人民调解委员会为骨干,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和其它区域性调解组织等为补充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规范并加强市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2014年全市各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纠纷6682件,成功调解6670件,调解成功率99.82%,协议涉及金额22553.77万元。成立周庆城、李西琴等“两代表一委员”特邀人民调解员工作室,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调解矛盾纠纷。注重重要节点矛盾排查,制定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以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矛盾排查调处方案,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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