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院始终秉持“崇法秉正、厚德为民”精神,坚持走以素养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着力从严教育管理,打造过硬法官队伍,为重庆法院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和人才支撑。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专门制定下发《加强政治教育严明政治纪律的意见》,明确提出全市法院“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四条刚性要求,重点从大规矩上抓党性,坚决做到“五个必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必须遵守组织程序,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必须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规定“六个不准”: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个人意见,不准对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敏感问题公开发表过激言论,不准做与法官身份不符的事情,不准自以为是将个人不实不良观点上网公布,不准对社会关注的敏感案件妄加评论,不准在QQ空间、微博微信、网络论坛上发表涉案负面信息和相关敏感政治评论。
严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重庆高院在领导班子配备上重点选好配强“一把手”,在干部使用上坚持全市法院“一盘棋”,严把选人用人关。在班子管理上紧盯“严”字做文章,建立中基层法院“两述一报告”制度,中基层法院党组书记每年向市高院党组述职述廉报告工作,接受评议质询,强化问责监督。定期开展司法巡查,对中基层法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政治体检”和“把脉问诊”,狠抓领导班子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落实,狠抓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狠抓领导班子“主心骨”作用的真正发挥,持续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
严格教育培养和实践磨炼
重庆高院始终坚持“七一”党课制度,持之以恒开展党性党风和理想信念教育;制定实施《加强全市法院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在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人民法庭设立党员“先锋岗”、“责任区”、“承诺制”,努力实现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三维融合新格局;创新推动法官由“技能型”培训向“养生式”培养转变,联合北大清华等知名院校举办领导干部素能提升高级研修班;进一步优化司法心理咨询培训项目,举办法官心理学知识运用特色培训,着力提升一线法官运用心理咨询、情绪疏导化解矛盾纠纷的实战技能;全面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度,采取以师带徒、以案促学、结对互动方式,提高青年法官办案能力;大力实施“一线磨砺”计划,集中选派一批高中级法院法官到基层法院挂职锻炼,有序安排一批青年法官到边远地区人民法庭砥砺意志长才干。
严肃作风整治和行为监督
重庆高院专门出台《改进司法作风十一条意见》和《司法为民便民护民七条意见》,把刚性铁规前移到审判、政务、队伍各条线,拓展到案前、案中、案后各节点,延伸到业内、业外各时段,渗透到思想理念、价值判断、行为习惯各层面,确保“审判理念更加为民、审判程序更加便民、审判结果更加护民”的承诺落地生根。大力整治“六难三案”,以案件移送周期长、拖延审限等“常见病”为突破口,集中整治精神懈怠、办案拖沓等顽症;以解决消极执行、规避执行等突出问题为切入点,扎实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坚决纠正慵懒散松、吃拿卡要等陋习;以案件回访、审务督察为着力点,坚决查处顶风行事、违纪作案。
严抓司法廉洁和责任追究
始终把制度执行和责任追究作为从严管理的重要抓手。市高院坚持每年春节上班第二天召开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真正把司法廉洁的自律意识和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市高院党组集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对全市中基层法院逐一面对面传导廉政责任压力,倒逼各级法院领导班子敢抓敢管、愿抓愿管、会抓会管。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和责任追究办法,明细责任清单,坚持“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点名道姓通报违纪违法事件,形成反腐高压态势。加大“五个严禁”、“四个一律”制度执行力度,落实“单方退出”规定,治理隐性代理,对违纪违法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实行“终身禁业”。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清除“害群之马”。(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 阳东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