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执行难”是法院的老大难问题,执行难最难的就是被执行人下落难寻、财产难找,无财产可供执行。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云南省德宏州两级法院在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结合德宏执行工作的实际,开拓执行思路,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打好执行工作“组合拳”,2014年德宏州两级法院执行到位6644.69万元,努力扭转法院执行难的被动局面。
在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方面,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与银行、国土、城建、工商等部门加强业务合作,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2014年云南省德宏州两级法院到土地城建部门查询490余次,查封房产、土地及其他114件次,通过银行存款查询平台查询639件次共查询690人次,及时对被执行人的存款、房产、土地和股权等财产采取强制措施。
在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方面,通过省法院与公安机关建立的网上布控查平台,将需要查找的被执行人信息提交公安机关查找被执行人下落,一旦被执行人有相应活动出现,均会通过短信方式及时通知到承办干警,切实扭转被执行人难找的被动局面。
在信用惩戒方面,2014年,全州两级法院面向全社会公布了85名失信被执行人,通过公开曝光的方式将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公之于众,减损了失信被执行人的名誉,并采取禁止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高铁、动车、限制参加政府招采购、限制政府对其扶持、限制融资信贷等信用惩戒措施,有力的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
在反规避执行方面,加强财产调查和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等执行措施力度。2014年全州法院共对26人限制高消费,对7人限制出境,司法拘留26人,压缩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空间,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如德宏东方硅谷矿业有限公司系列案,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系美籍华人,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其对所欠的1900多万元的债务置之不理。为此,德宏中院立即对其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将该美籍华人拦截在首都机场后,其才委托律师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在涉民生案件方面,全州两级法院于2014年1-6月,阶段性完成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任务。经过两级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不懈努力,全州共执行涉民生案件37件,涉及执行标的人民币520.54万元,结案36件,并对其中2件案件2名申请人实施救助人民币1万元。
经穷尽各项执行措施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州法院积极将执行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依法终结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申请人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执行。为体现人文关怀,彰显司法正义,对于生活困难,而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申请执行人或刑事被害人,我州两级法院积极争取司法救助金,对涉诉特殊困难群体实施司法救助,2014年全州共实施救助案件24件,救助涉诉特困群众47人,救助金额人民币14.38万元。有效解决无财产案件执行难的问题,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宣传周。活动期间,共召开4场执行款兑现大会,将涉及民生案件和其它各类执行案件的执行款共199.01万元发放到申请执行人手中,并通过现场解答,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曝光典型案例,宣传执行成果,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
积极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新格局。如陇川法院到各乡镇、管委会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84人进行了座谈,向人大代表汇报了近期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活动的情况,认真听取了代表和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与代表和委员们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联络和对接,为进一步推进执行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德宏州两级法院按照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打好执行工作“组合拳”,对老赖形成高压态势,使老赖无处遁形,切实维护了法律的权威。(霍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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