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绿水,是每一个浙江人的梦想。10日上午,记者从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关于全省公安、环保联动执法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我省将继续对环境违法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并将在强化各部门联动执法的基础上,逐步探索成立专业从事环境污染犯罪打击的队伍。
2014年,浙江对环境污染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全省共处理环境违法案件9916件,处罚4.73亿元。其中,我省环保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036起,行政拘留541人,刑事拘留1464人,刑拘人数较2013年增加了3倍。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朱思恩介绍:“我省公安机关破获公安部督办污染犯罪案件13起,占到全国总数量的四分之一以上,居全国之首。”
此外,我省公安部门还在积极推动专业化机构和队伍建设。“杭州、宁波、温州等6地已经在市级公安机关成立专门的环境违法打击队伍。”朱思恩介绍,警方通过对一线执法者进行专业培训,提升公安机关参与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记者从会上获悉,目前,我省省、市、县、派出所四级“河道警长”已经基本配置到位,全省公安驻环保工作联络室已实现全覆盖。
2015年1月1日起,新环保法正式实施。今年1月,全省环保部门就已启动执法大检查,共检查企业近1.5万家,行政处罚375件,“极大地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分子”。
省环保厅副厅长卢春中说,接下来,环保部门还将和公安部门一起,建立长效联合机制,制度化、规范化推进工作,“比如说,针对违法者被顶包或者逃跑的问题,我们就跟公安建立起案件移送和通报的程序,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行政拘留,确保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