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各级综治系统认真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深化平安建设职能任务,围绕工作重点,强化落实措施,推动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认真搞好创新社会治理的调查研究。市综治办深入金台区、渭滨区、千阳县、凤翔县及公安、人社、信访、安监等部门,围绕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综治网格化管理、保障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进行调研,形成了《关于宝鸡市创新社会治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金台三迪社区综治规范化建设的实践探索》、《千阳县互助幸福院建设模式助推社会治理创新的调研报告》和《关于社会体制改革的调查与思考》等四篇调研报告,报告被省市有关部门转发,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制定下发了《2014年全市综治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提升公众安全感”工作重点,强化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社会治理基层基础建建设,下发了《关于开展综治及平安建设责任大落实活动的通知》,各级签订平安建设责任书近90万份。全市共安装监控探头 4.4万余只,布建智能卡点500个,公安机关利用视频监控破案占破案总数比例上升70%,市区110报警刑事发案降幅保持40%以上,街面犯罪下降50%以上,农村地区刑事发案下降25%左右。制定《司法行政系统县区场所建设和意见》,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913人,帮教矫正对象定位达到100%。宝鸡市社会治理经验在中央综治办“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平安建设”座谈会上做了介绍,连续四年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秀市。
三、创新社会治理工作机制。制定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实施意见》及《宝鸡市2011年至2015年平安建设规划》,对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推进“平安宝鸡”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进行分工,明确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落实。出台了《宝鸡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警示提醒、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实施办法》,健全完善平安建设考核奖惩长效机制,推动社会治理工作深入开展。2014年,省综治办、省统计局公众安全感测评,全市社会治安满意率、平安建设知晓率、政法队伍满意位居全省第一。
四、健全完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出台《宝鸡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目录管理制度》和《宝鸡市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目录管理制度》及《关于将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纳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会议决策程序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推动风险评估常态化、制度化。编撰了《宝鸡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资料汇编》、《全市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考核办法》和《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分析评价指南》,提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科学化水平。工作做法全国推广,全省风险评估现场会和推进会先后在宝鸡市召开。
五、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出台了《宝鸡市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暂行办法》,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依法实行诉访分离、依法完善终结退出、依法开展司法救助等提出办法措施。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意见》,重点整治有案不立、执法不公、违反程序、办案粗糙等问题。制定了《宝鸡市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审查司法救助案件30件,涉及金额297万元。
六、着力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方法。制定了《关于健全规范“三官一律”进社区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健全“红袖章”平安志愿者队伍长效机制的意见》,全市2300名政法干警与1729个村(社区)建立了联系制度,全市建立“红袖章”志愿者队伍5.8万人。集中开展强制戒毒收戒工作,截止11月份,全市共强制收戒1702人,有力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两抢”案件同比下降58.8%,盗窃案件同比下降16.1%,收戒工作受到省综治办通报表彰。出台了《创建无传销县区考评办法》、《创建无传销村社区活动考评办法》等5个文件,健全打击非法传销长效机制。截止目前,捣毁传销窝点110个,教育遣散2367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300余人。制定了《关于对信访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狠抓信访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吴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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