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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提升专业能力 提供专业保障

2015-02-03 09:38:56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法院里,除了法官,还有这样一群人:他们穿警服、佩警衔;他们要负责提押犯人,还要执行传唤、拘留;他们维护着审判执行的秩序,保证着司法的权威——他们是司法警察。

  上海法院,就有着这样一支队伍:他们文武兼备,为法院以及每一个进入法院的人员提供安全保障;他们用上海所特有的“海派文化”,将每一个举措都努力做到更好。用了近十年的时间,上海法警走出了一条专业化道路。

  近日,记者来到上海法院,实地探访法警的工作和生活,着力呈现出上海法院法警队伍近十年的锤炼,以及不断努力完善的“专业化”概念。

  人+技+物 三防把好安检第一关

  “我不服,我就是要给你们点儿颜色看看!”一名男子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安检处嚷嚷着,这一幕就发生在2014年8月的一个清晨。

  男子姓彭,过安检通道时,安检人员在他鞋袜根部发现了一柄折叠匕首。原来,他对一桩行政诉讼案判决结果心怀不满,生出了在法院自残的念头。

  据统计,2014年,上海法警共安检191万人次,最高一天安检了1万余人。“近年来,随着案件数量的增长,安检量也大大增加,因此,在安全问题上,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法警总队赵耘说。

  近日,正值上海高院一个案件开庭,记者看到,虽然门口等待着的当事人及旁听人员已排成长龙,安检工作仍井然有序地进行着。34岁的女法警方梅华正在忙碌着,包检、X光机检、换证,一步一步有条不紊。她2009年从部队转业进入法警总队,经过专门培训后担负安检工作,几乎每天都可以在安检处看到她的身影。“我的工作主要是安检和看押(女)被告人。”方梅华告诉记者,“安检工作看似简单,有时候还不被当事人理解,但我们自己知道这份工作对责任心要求很高,会认真去完成。”方梅华朴实地说出了自己的心声。

  上海高院法警总队政委丁加春向记者介绍说,目前,上海法院每一个派出法庭都已配备了至少一名司法警察,法庭安保人员也已全部配备到位。据悉,早在2010年10月,上海高院召开了上海法院安保设施建设工作会议,在全市法院(法庭)开展机动车阻挡装置、电子围栏、周界监控和内部监控系统等“四项安保设施”建设,进一步消除安保设施上的各种薄弱环节。“四项安保设施”连同法院已有的安检(门、机、探、仪)系统、门禁系统、报警系统、单警“八件套”警用装备和用于刑事审判的“四专两室”设施,上海法院基本形成了全方位、全天候、立体交叉的监控和防护体系,技防、物防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专两室 建庭审安全体系

  作为临时关押刑事案件被告人的羁押室,给人的印象是冰冷而坚硬的。然而,记者在上海高院看到,除了钢筋水泥外,每一间羁押室都用海绵体作了软包。

  “这些栏杆、门和墙壁,刚开始的时候都是铁的。”上海高院法警总队副总队长董建安说,“后来有了‘四专两室’的建设标准,我们就全部改造成软包了,起到了防撞击、防自残、防脱逃的作用。”

  董建安所说的“四专两室”,就是指在刑事案件审判活动中使用的专用囚车、专用囚车库、刑事被告人专用通道、刑事被告人专用座椅、刑事被告人羁押室和警用装备室。2005年起,为确保刑事审判警务保障安全,上海法院下大力气开展该基础性安全设施建设,经过三年多的努力,于2008年竣工。

  此外,为了避免被告人意外脱逃,上海高院制定了羁押室“两扇门不能同时开启”的规定,即在押解刑事被告人的囚车到达前,看管法警会在专用囚车库内各就各位,待囚车完全进入专用囚车库并关闭车库门后,羁押室门才会开启。董建安介绍:“这样就确保了我们押解工作环节没有漏洞。”

  自2008年“四专两室”建成后,上海法院不断赋予“四专两室”新的内涵,持续对各个项目进行完善和改造,以提高其科技含量。目前,上海刑事审判安全的“大安全”保障的整体体系已全面建成,实现了人犯自羁押场所提押起,在看管过程中,进行开庭审判活动中,直至最后还押至羁押场所,全程都处于封闭的环境下。

  令人称道的是,上海法院在施行每一项安防措施时都做得非常彻底,所有的改造和技术装备均实现了全市法院同步。

  为使“四专两室”设施充分发挥效能,上海法院还出台了很多配套制度,如羁押室工作制度、值班队长制度等,“基本上可以这样说,每当一项重大措施提出以后,我们就会根据实际情况推出相应的工作制度。”丁加春说道。

  法警“出镜率”最高的地方,还是在法庭上。刑事案件开庭时,法庭内会同时出现担负两种职责的法警,一是押解法警,这是法警最重要的工作,负责押解被告人,保证被告人的绝对安全;二是值庭法警,主要负责在法官的指示下传递证据、维持法庭秩序。

  据统计,2014年,上海三级法院司法警察共保障刑事开庭31436庭次,提押刑事被告人42109人次;参与民事开庭7236庭次;参与强制执行和诉讼保全8427次;安全检查191万人次,包检168万件次;全年共动用警力超30万人次。

  全市一盘棋 时刻准备出勤

  “去年高院组织了8期培训,法警总队自身的集训还有两次。”在上海高院法警总队警政科办公室,科长孟辉打开司法警察网上培训系统给记者看2014年的培训情况。

  一张培训课程表吸引了记者的目光: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与实施、擒敌拳训练、队列训练、体能训练、廉政教育……整整10天的封闭式培训安排得满满当当,其中,最后两天安排的是擒敌拳、队列、体能、理论等考核环节。据了解,这样的全市性法警培训一年至少有8次,基本每三年下来,可以保证全市法院每名法警有一次培训的机会。

  除了训练,培训期间的法警队员们还承担着另一项特殊任务:备勤。“任何一个培训班开班期间,任何一个法院有突发情况需要警力支援,参训法警作为一支预备队可以随时拉出去担负支援任务。”丁加春介绍道。

  而这种突发情况,一年一般有2到3次。

  2014年8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计划在奉贤区人民法院召开某国营企业破产案的债权人会议,上海一中院法警支队支队长姚伟忠对这次出勤记忆犹新。“这个企业股东众多,涉及300多名债权人,我们警力缺口太大,于是就按照程序向高院法警总队申请调警,保障会议秩序。”

  由于人数众多,会议场地大,债权人情绪又极易激动,那天的任务是紧急而艰巨的。法警总队从正在上海法官培训基地集中培训的警员中,临时抽调出一支20多人的队伍赶往奉贤法院,加入了此次会议的保障工作。最终,会上300多名债权人通过表决作出了“不破产、重组”的决定。据现场当事人描述,“司法警察很好地维护了秩序,有礼有节,很规范”。

  公安警校招新人 打造专业化队伍

  据介绍,从2012年开始,上海法院就提出要创建“学习型警队”,每个警队都要设立警史荣誉室。目前,上海所有的基层法院和中院都已建成警史荣誉室。2013年,上海高院进一步提出了读书日学习活动、法规学习、上网学习等,利用荣誉室建立学习园地、学习板块,深化“学习型警队”的建设。

  与此同时,为营造良好的读书气氛、提高法警的综合素质,上海法院同步出版了一些书籍、刊物,如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编写的《警营季风》,自2012年起已出版了3辑,刊登法警们自己撰写的工作经验、读书心得、生活随笔等。全市各级法院法警队也都有自己的小刊物,定期刊登警员们自己撰写的反映日常工作和学习、训练的信息。

  早在2009年,上海高院出版了一本《上海法院司法警察工作理论研讨会论文集》也引起了较大反响,该书收入了上海法院各个法警队选送的69篇论文,内容包含队伍建设、警务保障、教育训练等,对当前司法警务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研讨,为解决警务工作中的实际困难提供了对策。

  在法院,法官队伍的梯次已逐渐形成,相比较而言,法警队伍的新老交替有待重视解决。

  2009年,上海高院根据自身实际,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借鉴上海公安干警招录培养模式,开创了上海法院司法警察人员招募的新途径,即通过公安警校委托培养司法警察学员。为此,上海公安警校新辟“司法警察专业”,学员考入该专业完成学业并顺利毕业后,可以取得公安警校的专科学历,同时正式取得公务员和司法警察的双重身份,直接进入法警岗位工作。

  “就这样,我们根据上海自身的情况,与公务员局、人事局、组织部等部门达成合意,创建了这一委托公安警校招收司法警察的工作机制。这个机制解决了年轻警力的招录问题,每年我们可以根据需求委托公安警校招收新人,逐步打造一支专业化的法警队伍。”丁加春表示。

  截至目前,上海法院共有司法警察751名,平均年龄42岁并呈逐年下降趋势。其中,有193名警员通过公安警校招录。记者从上海高院了解到,今夏又将有60名“司法警察学员”充实到法警队伍中。

  在结束采访时,丁加春告诉记者:在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的关心下,全国法院首家集快速处突、即时调警、实时通讯、联防联动、警务督察、警务信息管理等五大功能为一体的“上海法院司法警务指挥中心”将在2015年春节后正式启用。此举标志着上海法院司法警务工作步入了信息化管理的快车道。(卫建萍 严剑漪 陈凤)

[责任编辑: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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