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浙江省金华市检察院获悉,去年该院在全省检察业务综合考评中名列第一,所考核的八项业务工作中有五项主要业务列全省第一。同时,金华市检察机关全面推进“阳光检察”工作,市检察院先后开通“金华检察”微博、微信和网上预约查询功能。越来越透明、多样的检务公开形式和举措让检察机关不再“神秘”,市民对检察机关的认知度和满意度大大提升。
案件信息网上公开
2014年10月1日起,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金华市两级检察机关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从而使检察机关的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从一般性的要求变成了刚性的制度约束,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进入了常态化、规范化、信息化的发展轨道。
据悉,随着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正式运行,案件管理各项功能的全面推开,市两级检察机关真正实现了全程网上办案,对每个办案环节都设置了明确的流程指引和预警功能,对重要环节实行节点控制,这意味着办案人员只有按照规定完成了相关工作,办案流程才能终结。
从关门办案到公开办案
“没想到我们两家人现在又和好了!”年近七旬的朱婆婆激动地握着孙大爷的手说,两家人长达一年半的积怨也就此烟消云散。这一幕,出现在去年浦江县人民检察院拟不诉、拟不捕案件听证会上。
孙大爷因不满朱婆婆将菜园建在其女儿房屋附近,两家矛盾不断升级。2012年12月6日,两人又因此发生争吵,朱婆婆情急之下从地上拾起一根木棒将孙大爷头部打成轻伤。2013年2月,朱婆婆一次性赔偿孙大爷人民币4.5万元,双方达成谅解协议。
承办检察官认为,按现有的证据,朱婆婆构成故意伤害罪没有问题。但考虑朱婆婆和孙大爷均年事已高,又是同村村民,赔偿到位后两家人已达成谅解协议,一旦起诉后朱婆婆被判刑,就会重新激化两个家庭的矛盾,而该案又符合做相对不起诉的条件。浦江县检察院决定在该院举行公开听证,并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社会人士参加,经听取各方意见,综合考虑该案事实和法律规定,最终对孙婆婆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在保证检察权独立行使的前提下,一个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捕还是不捕,不是书面化的“文来文往”,而是敞开大门,充分听取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意见,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确保处理结果合法、合理、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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