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来稿选登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加大办案力度保民生

2015-02-02 09:28:14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内蒙古法制报 

  1月29日上午,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在报告中,一系列热点词和数据反映出自治区各级检察机关在过去的一年中,在保障民生,惩治腐败、法律监督等方面所做出的努力。

  打击犯罪宽严相济

  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共批捕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13283人,提起公诉28704人。其中批捕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6995人,提起公诉9859人。被告人王怀东等13人在乌拉特前旗、五原县周边农村设赌场放贷,帮人索债,敲诈勒索,为非作歹;被告人马兴旺等11人在包头城区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奸抢劫,无恶不作。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依法铲除了这些黑恶犯罪团伙,还地方一片安宁。

  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犯罪不批捕4254人、不起诉1515人。加强释法说理,疏导化解矛盾,努力促成刑事和解623件706人。

  保障群众安居乐业

  全区检察机关查办教育、就业、医保、社保、低保等领域职务犯罪144人。查办征地补偿、房屋拆迁和保障性住房等领域职务犯罪167人,查办虚报冒领、贪污挪用、诈骗套取专项补贴资金的职务犯罪317人。

  依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药劣药等犯罪嫌疑人381人。加强对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民事案件支持起诉,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将顺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全力推进平安内蒙古建设。全力做好反恐怖反分裂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继续开展破坏生态环境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高压反腐渎职必惩

  去年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959件1610人,同比上升11.9%和17.1%,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4亿余元。在查办案件中,一是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查处大案699件,同比上升27.8%。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00人,同比上升75.4%,依法立案侦查、逮捕了张继平、王会师、沈佳等11名涉嫌严重职务犯罪的厅级干部。二是积极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查办蝇贪成群、其害如虎,侵害民生民利的案件626件1086人。三是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对183名腐蚀、“围猎”干部的行贿人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四是坚持法治反腐,严格依法办案,坚决、慎重地查处每一起案件,全面实施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规范侦查取证行为,办案质量不断提高。去年,起诉职务犯罪嫌疑人1301人,法院已判决791人,全部为有罪判决。

  严肃查办司法腐败案件,去年共查办公、检、法、司机关人员职务犯罪95人,同比上升9.2%。

  今年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将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紧密结合司法办案加强预防工作,营造良好的廉政环境。加强追逃追赃工作,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决不让腐败分子在经济上捞到好处。

  加强监督维护公正

  去年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督促撤案398件;监督纠正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1312件次,排除非法证据233件。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情形157件。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全区审查处理民事行政申斥案件4267件,同比上升44.79%。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提出抗诉216件,再审改变原判决163件。监督纠正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情形273件。对无正当理由不执行、违法执行、超标的执行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890件,法院采纳848件。

  去年,共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621人,纠正漏捕漏诉990人;对刑事裁判确有错误的案件,提出抗诉177件;职务犯罪案件判处实刑的比例同比上升12.1%;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847人,同比上升172%。认真解决“有权人”、“有钱人”花钱买刑、花钱捞人等突出问题,全面排查了78名暂予监外执行的职务犯罪、金融犯罪和涉黑犯罪罪犯,监督收监36人。

  今年,全区检察机关将要紧紧扭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伸张正义、保障人民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启动两项检察改革试点

  在积极为全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做好调研论证、方案起草等准备工作的基础上,主动启动了深化检务公开和人民监督员制度两项改革试点。在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方面,建立了统一网上公开系统,从去年10月1日起至12月底,共公开重大案件617件,生效法律文书961份,案件程序性信息15407条。创新检务公开形式,各盟市地区检察院全部开通官方微博、微信,84个基层检察院开通微博,70个基层检察院开通微信。通过检务公开,既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案件当事人的知情权,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的公正,又加强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倒逼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在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方面,自治区检察院联合司法厅会签文件,并将赤峰和通辽确定为试点地区,在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监督案件范围和程序、保障知情权等方面正在进行试点探索。

  推进涉法涉诉

  信访体制改革

  随着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的实施,检察机关已成为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重要渠道。全区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体制改革,引导群众将司法诉求回归到司法轨道上解决。去年,全区共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10235件,同比上升91.4%,其中自治区检察院受理4075件,同比增加4倍。全区审查处理10002件,占受理总数的97.7%。自治区检察院与高级法院、公安厅建立了涉法涉诉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完成了自治区检察院与各盟市旗县检察院、全区三级检察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远程视频接访平台建设,实现了视频互通,让群众少跑路就能够面对面反映诉求、解决问题。

  今年,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进司法改革的任务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检察改革。深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体制改革、人民监督员选任方式改革、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保障检察工作

  规范高效运行

  去年,全区各级检察机关以执法办案为重点,根据新要求抓规章制度的“废、改、立”,编纂制作《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电子书、执法办案流程图。全区三级检察院全部实现了网上办案,运用统一的网上案件管理系统开展了案件流程监控和质量管理,保障了检察业务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大力实施电子检务工程,推动网上办公、网上队伍和院务管理。全区三级检察院全部建成了门户网站,形成了以自治区检察院为中心的全区检察门户网站集群,信息化建设跃居全国先进行列。 (钱虹 刘琪)

[责任编辑:闵玥]
相关报道

·内蒙古举办全区公安局长培训班
·内蒙古传达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内蒙古再部署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内蒙古检察院:向代表委员取经
·[视频]内蒙古:特大网络制贩毒案告破
·内蒙古去年193人因违反八项规定被处分

·内蒙古去年193人因违反八项规定被处分
·内蒙古满洲里检察院:强化代表委员联络工作
·内蒙古根河:编发宣传册 提升预防知晓率
·[视频]内蒙古:严禁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
·内蒙古:依法从严治警 持续转改作风
·内蒙古达拉特旗检察院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