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年来,北京市平谷区的依法行政水平大幅提升,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持续下降,2013年的收案数同比下降40.2%,2014年收案数同比下降24.1%。”1月30日,北京平谷法院副院长常旭东在该院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介绍说。
平谷法院认为,建设“法治政府”,是“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机组成部分。而该院通过多项创新举措,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建立院庭长办案制度 去年庭长主审率为87.87%
常旭东表示,平谷法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取得了平谷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时任平谷区区长张吉福带头出庭,开创了全市区长出庭的先河,姜帆区长多次出庭,为其他负责人作出了表率。
“平谷区的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60%以上,稳居全市法院之首。”常旭东说。
同时,平谷法院自2011年建立院庭长办案制度,院长、庭长亲自审理疑难、复杂案件已常态化,院庭长亲自审理行政案件,不仅实现了审判人员的办案能力以及案件质量的双提升,更是法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务实举措。
据介绍,2014年,平谷法院审结的行政案件,副院长主审率为9.10%,庭长主审率为87.87%,副庭长主审率为3.03%。
据了解,通报会当天,平谷区法院院长祖鹏就主持开庭审理了一起村委会诉区政府侵害土地使用权行政诉讼案,平谷区区长姜帆作为被告平谷区政府的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
创新路径、扎实推进 打造法治政府建设品牌
平谷法院提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工作是该院行政审判的品牌,也是平谷区政府依法行政的亮点工作。平谷法院自2011年开始,就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向纵深发展,经过四年的实践,通过“四步走”、“四借力”、“四细化”、“四跟进”、“四加速”等创新举措,现已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推进、司法行政互动”的“平谷路径”,打造了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行政审判品牌。北京高院曾专门召开新闻通报会,推广“平谷路径”。
其中,“四步走”主要包括深入调研,掌握一手资料;发送司法建议,推进机制建立;院长重视,争取区人大支持;座谈研讨,建立可行性办法。
据悉,2013年、2014年,平谷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50余份,涉及平谷区行政事业单位、厂矿企业等40多个单位。
“例如,区卫生局根据我院的建议,组织医护人员培训,加强管理等,2014年,我区医患纠纷案件数量同比下降50%。”平谷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张丽颖介绍说。
据了解,在法院的大力推动下,近2年来,平谷区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持续下降,2013年的收案数同比下降24.1%,2014年收案数同比下降40.2%。
此外,平谷区法院也已做好应对新《行政诉讼法》实施的功课。
据常旭东介绍,新的行政诉讼法将于201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有效应对新法实施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平谷法院制定了《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做好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准备工作的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总体要求和工作安排,细化了工作任务、责任庭室及时间要求,为做好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的审判工作奠定了基础。
(刘向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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