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记者从福建省公安厅获悉,临近春节,烟花爆竹进入销售燃放旺季,从2014年12月10起到今年3月15日,全省公安机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枪爆管理整治百日行动。
行动开展1个多月来,福建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发起了第一次集中清查收缴统一行动,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全省共收缴非法枪支297支、子弹16267发、炸药621公斤、雷管4105发、烟花爆竹 2.9万余件。各地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严打高压态势,打击查处了一批涉枪涉爆案件,震慑了犯罪分子。全省共破获涉枪涉爆刑事案件52起,查处治安案件229 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61名,治安处罚240名。
此外,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案件线索,动员群众主动上缴、积极举报。期间,共接到群众举报线索163条,查实115条,从中破获案件104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11名;通过群众主动上缴、举报查缴非法枪支194支、子弹8180发、炸药144公斤、雷管2218发、烟花爆竹17338件,占全省收缴总量的一半以上。1月14日,福清市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在镜洋镇一废旧仓库内查获非法烟花9600多件。
福建省公安厅日前发布了《关于全力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凡在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投案自首并主动交出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可依法从宽处理。省公安厅并设立了举报奖励专项经费,凡经核实的群众举报线索,将根据举报奖励办法予以1000元至20000元的奖励。省公安厅承诺:“对您的举报,公安机关将认真对待,逐件查办,逐件反馈,并为举报人保守秘密;对举报线索,经查属实的,公安机关将第一时间兑现奖励。”福建省公安厅举报方式:电话0591-87093291;腾讯微博@“ 福建警方”、@“机警阿太”、微信公众号“福建治安便民”治安违法线索举报平台;举报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号(邮编:350003)。各市、县级公安机关110报警电话也将同步接 受群众举报。(记者 周敏 实习生池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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