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湖北省黄冈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再上台阶,12月中旬黄冈市司法局组织各县区分管基层工作领导,分3个检查组,赴11个县市区对2014年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各项工作目标落实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的交叉检查和抽查。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实地查看、随机抽查相关档案以及与被检单位交换意见等方式了解了各项工作。
(一)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做实。一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各地继续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大排查”专项活动,积极学习和推广“枫桥经验”,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和优势。二是大力开展“人民调解文化社区行”活动。全市25个人民调解文化社区行试点单位都按照省厅、市局的要求继续扎实开展了“人民调解文化社区行”活动,各地基本做到了活动有方案、调解有阵地、墙上有宣传,人民调解文化氛围浓厚、形式多样,使崇尚调解、调解优先的文化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广泛开展争做“最美人民调解员”活动。各地能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活动深入扎实开展,涌现了一批优秀的人民调解员。
(二)法务前沿工作站配套建设进一步完善。各县市区都十分重视法务前沿工作站配套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规范化程度大幅度提升,作用进一步突现。
(三)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大力提升。从检查的情况来看,一是新建所标准高。司法所的标牌、标志醒目规范,所容所貌干净整洁,且各所均配备了新的电脑、电话、传真机,办公桌椅、档案柜,办公面积基本都在200平方米以上。二是旧所更加规范。“一所三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强,工作制度日趋完善,基本做到工作程序规范、工作台账清楚、工作轨迹清晰、业务档案完备。三是司法所的人员力量进一步加强。在大力开展岗位练兵的同时,各地加大力度配齐配强司法所干部,积极解决所长副科级待遇,成效明显。四是司法所公用经费得到了大幅改善。各地司法所公用经费较上年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基本满足了司法所工作需要,极大地调动了基层司法所工作积极性,有的地方对司法所实施经费保障倾斜政策,确保司法所工作需要。
(四)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进一步规范。通过对15家法律服务所抽检来看,各县市区司法局检查指导到位,服务管理到位,从业监督到位,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更加规范,从业人员严格守纪,营业收入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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