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李朝卉到黔西南州调研基层法律援助工作。通过调研,李朝卉副厅长强调要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机构及工作的覆盖面,夯实法律援助基层服务网络,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服务黔西南州的经济发展作出新贡献。在调研中,李朝卉副厅长回访了法律援助受援人陈应友、李付兰,并看望了来自北京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马兰。
在基层调研过程中,李朝卉副厅长先后深入到兴仁县东湖司法所、兴仁县法律援助中心、黔西南州法律援助中心和兴义市法律援助中心调研。每到一处,她都仔细翻阅法律援助卷宗资料,与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者亲切交谈,听取他们的基层工作建议和想法,详细询问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代表司法厅党委对长期坚守在基层一线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的法律援助工作者表示亲切的慰问,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兴仁县司法局,李朝卉副厅长就法律援助和司法行政工作与兴仁县常务副县长靳龙方、县司法局人员座谈。在了解到兴仁县设立单独事业编制的县法律援助中心,落实工作人员6人,实现法律援助管理和业务分开,法律援助办案业务经费县级财政投入了20万元的情况后,李朝卉对兴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司法行政工作,解决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编制、经费等方面的问题,切实承担了法律援助政府责任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在全州、全省都起到了较好的带动示范作用,并希望县委、县政府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上继续重视支持争取新的突破;对全县法律援助案件量增幅大,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表示肯定,要求县司法局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大力宣传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公信力;对现场提出的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偏低问题,表示省厅正在积极协商相关部门加以解决。
在黔西南州司法局,李朝卉副厅长一边听取州司法局的工作汇报,一边就相关问题进行讨论,认真梳理基层的意见和建议。她对黔西南州2014年度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达4081件,在机构建设上取得突破、成立州法律援助中心,努力开展法律援助进村寨、进社区工作等方面给予充分的肯定;她要求州司法局在新的一年里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司法行政和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机构及工作的覆盖面,夯实法律援助基层服务网络,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和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能作用,争取更大的成绩。
在调研期间,李朝卉副厅长前往兴义市清水河镇金星村法律援助受援人陈某、兴义市黄草街道办事处建设社区法律援助受援人李某的家中进行回访,向他们详细了解案件承办情况,认真征询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随后,李朝卉副厅长专程看望慰问了在黔西南州服务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马兰,对马律师远离家乡故土、积极投身贵州山区开展志愿服务的高尚情怀和奉献精神给予高度评价;对马律师将法律援助工作重心从单纯办案,延伸至进校园、进政府机关、进广播电视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政府立法、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帮助给予充分肯定,并与马律师及州司法局人员就如何更好地发挥志愿者律师的作用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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