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上海市检察院推荐,上海奉贤区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被高检院评定为“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这在该院历史上尚属首次。
近年来,该院紧扣驻所检察业务职能,抓好重点工作。驻所检察室坚持把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放在重中之重,积极落实各项检察防范措施,加大督促监管场所健全“重点对象、重点时段、重点环节和重点监室”管控机制,切实通过严密有力的监督管控,将各项安防检察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监所安全稳定。
同时加强制度规范,建立健全了与监管场所的工作联系制度,驻所检察室人员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度以及检务公开制度等,确保监所检察工作在制度化的轨道上运行,夯实监所检察文明、规范、安全、稳定的基础。
据统计,近三年来,该院驻所检察室共发现和排查出安全隐患54件,提出纠正意见54件,纠正率达100%。通过“绿色通道”成功抢救危重病人64人次,建议办案部门变更强制措施30人,并进行了羁押必要性审查190人,对80人建议办案机关(部门)变更强制措施,其中75人获采纳,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该院监所检察科先后获得上海检查系统集体二等功、上海市深挖工作先进集体、奉贤区机关“三优文明科室”等多项荣誉。(廉敬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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