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留守妇女
受理援助申请
涉农法律援助
留守妇女、农民、残疾人、环卫工人……采访团一行来到辽宁省抚顺市采访时,了解到这里的法律援助工作独树一帜,不但覆盖了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办案数量逐年提高,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拓展,通过积极创新开展各项法律援助活动,社会知晓度,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而且在辽宁省首开先河,通过募集社会资金,扩大受援范围,让更多的弱势群体得到了法律援助的关爱。
援助对象:环卫工人
主题活动:抚顺市东立法律援助项目暨抚顺市环卫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启动
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对法律援助受援条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政府拨付的法律援助专项资金只能用于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为了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抚顺市引入了民间慈善资金的资助,使抚顺市本处于法律援助受援条件外的低保边缘户、其他因特殊情况或突发情况导致经济困难的尚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有望纳入到法律援助范围,实现了应援尽援。抚顺市司法局尝试通过慈善总会这一平台,募集社会资金,资助法律援助工作,在我省首开先河。
“政府每年虽然拨付大量专款用于法律援助工作,仍然不能满足市困难群体对法律援助的需求。法律援助资金短缺一直是影响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健康发展的瓶颈问题。抚顺市司法局尝试与市慈善总会合作,向东立实业集团等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募集资金,设立法律援助项目,补充法律援助资金不足,将极大地提升法律援助事业的保障能力,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发展,使法律援助受援范围得到扩大。”抚顺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2014年8月14日,抚顺市东立法律援助项目暨抚顺市环卫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式启动。启动仪式上,辽宁东立实业集团、市慈善总会、市司法局共同签署了《抚顺市东立法律援助项目捐赠协议书》;市司法局与市城管局共同签署了《环卫职工法律援助项目协议书》,并由市领导为“抚顺市司法局环卫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辽宁东立实业集团向市慈善总会东立法律援助项目捐赠人民币15万元,首先用于环卫职工的法律援助。
《抚顺市东立法律援助项目捐赠协议书》中明确,抚顺市慈善总会设立东立法律援助项目,成立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同时对善款的使用进行监管。抚顺市司法局作为东立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单位,将合理利用善款,为弱势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2014年5月,抚顺市司法局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按照市直机关工委的统一部署,与东洲区万新环卫所“结对子”,建立共建关系。通过组织机关干部“当一天环卫工”、与环卫职工谈心等,了解到抚顺市在岗环卫职工5000多人中有4000多是临时工,他们收入较低,属于困难群体,他们对法律援助有较大的需求,市司法局经过多次调研,并与城管局共同研究,决定将环卫职工的法律援助工作作为2014年司法行政工作重点。
东立法律援助项目的启动,“环卫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正式成立,标志着环卫职工的法律援助工作步入正轨。环卫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主要为环卫职工在工作期间因重大交通事故遭到人身损害、遭到非法暴力人身侵害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将为环卫职工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非诉讼调解和诉讼、仲裁代理。同时,法律援助机构为环卫职工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审查、审批、指派。同时,抚顺市司法局要求各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及时与各县区城管局对接,主动上门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使对环卫职工的法律援助达到全覆盖。
抚顺市司法局领导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抚顺市司法局将充分利用好东立法律援助项目善款,采取多项举措开展环卫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同时,希望社会上更多的爱心企业、爱心人士资助法律援助事业,让更多的弱势群体享受到法律援助。
援助对象:留守妇女
主题活动:“三八”妇女维权周
从县到乡,从乡到村,农村留守妇女遇到法律问题在家门口就能得到解答。2014年3月1日至3月8日抚顺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律援助宣传服务活动。这次法律援助宣传月的活动主题是“关爱留守妇女,法律援助送真情”,抚顺市各县区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开展了有特色有影响的宣传活动。
法援中心依托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开展“一站式”服务,借助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努力为妇女,特别是留守妇女、老、弱、残妇女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对行动不便、有特殊困难的老、弱、残妇女提供上门服务,坚持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对符合经济困难条件的,可以不审查援助范围、不分案件类型均给予法律援助。
在活动周期间,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求助留守妇女,耐心解答当事人提出的法律问题,认真做好解疑释惑和情绪梳理引导工作。有条件的地方,法律援助机构与妇联维权部门联合开通妇女维权热线和网上咨询信箱,为留守妇女、老、弱、残妇女提供更加贴心、到位的服务。活动后,将留守妇女、老、弱、残妇女法律援助纳入了法律援助常态化服务。
援助对象:广大农民
主题活动:涉农法律援助
“以往,农民买到伪劣种子、农药、化肥到行政执法部门投诉,行政执法部门只能处罚经销商和生产厂家,而农民的损失往往得不到赔偿。农民诉讼维权难度大、费用高、门槛高,致使很多农民只能望而却步。这次,我们开展‘涉农法律援助活动’,就是要在这个环节将法律援助工作适时介入,免费为利益受损的农民,特别是困难群众,通过诉讼途径获得民事赔偿,真正解决农民维权最后一公里的瓶颈问题。”抚顺市司法局局长关昱在谈到从2014年3月10日至2014年9月10日,市司法局与市供销社联合开展“涉农法律援助”活动时这样说。
据介绍,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央1号文件,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扩展法律援助新领域,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打击假种子、假化肥,假农机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抚顺市供销社、抚顺市司法局联合推出了这项活动。活动期间,重点对涉及假种子、假化肥、假农机等坑农害农案件,为受害农民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市司法局在全市现有8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828个法律援助联络点,开辟涉农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提供从受理、审批、指派、调查到回访等各环节一条龙服务,并提供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服务模式,为广大农民维权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这次活动,首次把农村伪劣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具等坑农害农的事件,涉及在外务工农民工家属购买伪劣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具等坑农害农的事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今后,抚顺市司法局还将推出其他领域惠及民生的援助行动。
为了让农民更好地利用法律援助维权,抚顺市司法局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充分利用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把现有的8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828个法律援助联络点与供销社等部门紧密配合,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法律咨询及法律培训活动。同时开通涉农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向农民发放法律援助卡,今后将免予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将涉农援助事项,优先受理审核,快速指派办理,确保困难农民能够及时快捷地获得法律援助。
电话申请、网络申请、上门受理、一站式预约服务,法律援助工作者深入乡村巡回受案,方便当事人降低维权成本,并建立涉农法律援助异地办案协作机制。开展涉农维权案件的异地协作机制,实现涉农案件跨县区、跨市、跨省的异地法律援助协作维权服务。
援助对象:残疾人
主题活动:法律援助助残系列活动
在抚顺,残疾人寻求法律帮助,可以通过电话、网站、来访等方式到就近的法律援助站点进行,残疾人的法律需求,保证20分钟内得到受理。
目前,抚顺市实现了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全覆盖,形成了“1—8—82—828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格局”。“1—8—82—828”分别代表1个市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8个县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82个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828个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以此为依托,打造完成了“20分钟法律援助服务圈”。
2014年5月14日,在全国第24个助残日到来之际,抚顺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组织援助律师和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了法律援助助残系列活动。抚顺市法律援助中心利用残疾人用工洽谈会对残疾人用工进行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进行现场集中宣传、解答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活动中,援助律师和志愿者结合当前残疾人现状,就残疾人医疗纠纷、伤害赔偿等突出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积极宣传了《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法律援助条例》及《工伤保险条例》等残疾人维权法律援助制度措施和法律知识,发放相关法律宣传材料、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手册。为残疾人群众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并向特困残疾人发放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联系卡。整个活动发放法律宣传材料500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手册300余份、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联系卡50张。此次活动是法律援助助残系列活动之一。
2014年5月9日,抚顺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市残联联合举办全市残联系统维权干部培训班。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旭对维权干部进行专题授课。各县(市、区)维权专职干事120人参加培训。有效提高了法援人员的残疾人维权问题处理能力。
今年61岁的李大娘现住抚顺市东洲区老虎台长寿养老院。李大娘的丈夫于某对她经常打骂、虐待,导致李大娘一级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于某对她不管不问,李大娘的姐姐将其送到养老院,并到法援中心求助。抚顺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旭亲自来到李大娘家了解情况,当场受理案件,指派高岩为代理律师,该案正在审理中。王旭主任还在节日到来时代表法援中心送去了节日的问候及慰问金,希望她能够保重身体,李大娘握着王旭的手,热泪盈眶……这样的故事,在法援中心还有很多。抚顺市法律援助中心针对孤寡残疾人、行动不便、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流动服务等便民措施。对材料基本齐全的法律援助申请,即时审查、即时受理,主动服务弱势群体,鼓励援助人员与高龄、残疾、“空巢”老年人结成对子,开展长期志愿服务。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坚持用热心、耐心、真心、细心的“四心”标准为弱势群体服务,积累了一套“信息无障碍、设施无障碍、交流无障碍、程序无障碍”的成功经验,有效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法律服务需求。2014年以来,法援中心受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 268件,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上门服务及回访67余次,较好地保证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受援残疾人对办案质量和服务态度满意率达到100%。
·辽宁高院:贯彻四中全会精神 做好法院改革工作
·辽宁东港:实现城区视频监控点网格化全覆盖
·辽宁公安厅:加强旅游景区治安管理工作
·辽宁兴城检察院走访人大代表听取意见
·辽宁公安厅强化全省两会期间安保工作
·辽宁沈阳铁西:推进平安建设 保障群众安全
·辽宁沈阳铁西:推进平安建设 保障群众安全
·辽宁锦州:围绕中心 依法履职 服务民生
·辽宁康平监狱举办学习四中全会知识竞赛
·辽宁抚顺公安局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
·辽宁抚顺中院大力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辽宁沈阳:严查私家车各类非法运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