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调研报告称,政府部门取消或者下放的事项“含金量”不足、对行政审批评估评审服务规范管理不够、事中事后监管相对薄弱等问题仍然存在。据介绍,本市未来将全面推进行政审批评估评审改革,建立行政审批评估评审目录管理制度。
市编办副主任钱明涛介绍,近两年来,本市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910项,其中取消188项,调整722项。完成行政审批评估评审清理,共取消57项,对20项评估评审进行优化、简化。在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出台《上海市行政审批批后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对行政机关常用的监管方式进行了全面规范。
市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工作组副组长林化宾在调研报告中指出,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近期对168家企业进行了问卷调查,多数受访企业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肯定态度,但32.7%的受访企业认为,近三年来自己企业涉及的审批事项基本没改变,11.3%甚至认为有所增加。有部分企业和区县反映,在审批事项清理时有的部门放虚不放实、放小不放大,取消或者下放事项“含金量”不足,涉及市场主体众多、申请频率较高、与部门权力关系密切的事项往往保留较多。
此外,各方对行政审批评估评审仍然反映较多,指出部分社会组织和专业服务机构与政府部门界限模糊、职能错位,官方色彩浓厚,有些行业的评估评审服务处于垄断状态。政府对评估评审服务规范管理不够,评估评审服务名目多、时间长、收费乱、服务差。
在事中事后监管方面,钱明涛坦陈一些部门搞审批轻车熟路,搞监管办法不多、经验不足,为防止出事,一些地方干脆对部分行业进行限制登记;一些领域放管脱节,有可能出现监管真空。调研中,各方也指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还不健全,监管手段和方式的创新不足。有些部门仍习惯突击性专项整治,不重视事前预防监管;有些政府部门还是以批代管、以费代管和以罚代管;有些政府部门监管创新办法不多,队伍建设与改革要求尚不适应。
委员们建议复制推广负面清单,保障市场主体“法无禁止皆可为”,建立健全政府权力清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快推出政府责任清单,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同时,理顺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和专业服务机构的关系,实现政社分开、利益脱钩。同时,坚持放管结合,确保放活不放任、放权不放责。
钱明涛介绍,下一步本市将全面推进行政审批评估评审改革,建立行政审批评估评审目录管理制度,建立评估评审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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