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河南宁陵人民法院结合农民工案件特点和自身实际情况,做大做强“四室”,以“四室”为载体,充分发挥其作用,全力服务农民工,切实为农民工解决“讨薪难”,维护其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依托诉前调解室,加大诉前调解力度。每个案件在立案前,由引导员主动引导其至诉前调解室,进行诉前疏导化解;根据案情需要邀请社会法庭、村委、乡镇司法所等人员参与调解,确保顺利调解;对诉前调解达成协议、需要法院给予司法确认的,由立案庭及时移转至速裁庭审查并出具民事调解书,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在诉前,减去农民工诉累。第六次专项活动以来,在诉前妥善调处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2起,涉及农民工26余人,追回劳动报酬8万元。
依托律师值班室,加大法律帮助力度。对于家庭困难农民工等,由驻庭律师协助办理减免服务收费,法律援助申请,法律咨询、法律文书代写等,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方便农民工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满足农民工法律需求。截止12月底,该院律师值班室已服务农民工60多人次,提供法律援助案件12起,较好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依托院长接待室,加大信访化解力度。实行院长天天接待日,每日安排一名院长专门负责农民工信访工作,对于农民工信访案件,原则上3个工作日办结,确实不能办结的,则交办、转办该院相关部门,或者协调相关机关单位限期给予答复和处理;对于重大群体性信访案件实行风险评估、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积极化解信访问题,实现零越级访、零激化的稳定局面。
依托法律咨询室,加大诉讼帮导力度。安排两名干警兼任导诉员挂牌上岗,在立案大厅法律咨询室和导诉台内值班,为来访农民工提供证据收集引导、风险提示,介绍办案、财产保全、司法救助程序和案件流程等各种诉前引导事宜,帮助当事人释疑解惑,切实减轻了农民工诉累,方便了农民工诉讼,受到农民工的赞赏。12月份以来,共接待当事人相关咨询120余人次,引导农民工当事人领取法律文书50次,引导当事人缴纳、退费12次,进行诉讼风险提示3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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