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地方动态> 浙江

浙江慈溪司法局:运用“四原则”加强涉校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2015-01-08 09:35:06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浙江省司法厅网站 

  为及时妥善处置涉校矛盾纠纷,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浙江省慈溪市司法局在坚持“调解优先、注重实效、协作配合、源头预防”四项原则的基础上,依托该市联合调委会和镇、村两级共381个调委会,建立学生伤害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有效开展了涉校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一是秉持调解优先和为贵。学生伤害事件发生后,引导事发学校先行调解,对调解未成或伤害事件较大的,通过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委会根据纠纷性质、难易程度,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耐心、细致地说服疏导工作,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一致,尽可能将纠纷处置在调解阶段。2014年,该市共受理此类案件198起,调处成功率达93%。

  二是凝聚多方力量求实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结合,在案件调解期间,充分发动多方力量,组织法律顾问、法制副校长、调解员对受伤害的学生家长从思想和生活上给予关心,有效缓解紧张局势。在调解案件结案后,加大回访力度,采用上门走访和电话回访相结合的方式,围绕当事人对办案质量、调解员服务态度、调解协议履行情况是否满意进行调查,切实加强人民调解社会效果。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讲配合。主动加强与综治、教育等部门的协作,针对学生伤害纠纷调解工作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工作计划,交流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分析当前规律特点,会诊重大疑难纠纷。如针对部分中小学校人身侵害的事故苗头发现不够及时等问题,主动提供菜单式培训项目,帮助学校开展针对性法治教育。

  四是结合法治宣传重预防。积极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大力开展中小学生普法教育工作。安排检察院、法院的人员和法制副校长集中给学生上法治课,授课内容侧重预防学生违法犯罪知识。通过举办主题班会、模拟法庭、征集法治作品等多种方式,开展“体验式”法治实践活动,增强学生道德法治观念,提高自我保护和自觉抵制违法犯罪的水平。

[责任编辑:闵玥]
相关报道

·浙江杭州公安局:围绕四项建设 突出实战引领
·浙江宁波党员干部热学先进事迹
·浙江衢州:“平安柯城网”上线
·浙江杭州:运用法治方式助推“三改一拆”
·浙江宁波司法局助力社会管理综治工作
·浙江衢州市公布政府部门责任清单

·浙江衢州市公布政府部门责任清单
·浙江杭州:运用法治方式助推“三改一拆”
·河南、浙江3名地方厅级干部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浙江嘉兴市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率达89.3%
·浙江金华市司法局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行动助力旧城改造
·浙江舟山领导到司法局调研指导司法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