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6日上午9时,辽宁省本溪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任命的19名人民检察官,在本溪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魏俊英的领誓下,身着统一检察制服,齐声高唱国歌,面对宪法和国旗,高举右拳,庄严宣誓。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向宪法宣誓可以使检察官明确权力来源于宪法,进一步提升神圣的使命感和强烈的责任感。这是本溪检察机关首次举行新任检察官集体向宪法宣誓仪式,新任的19名检察官一致表示,宣誓是一种法治教育,也是一种警醒和约束,在今后的检察工作中,要时刻牢记并坚定履行誓言,忠于国家和人民,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恪守检察事业道德,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制统一,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本溪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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