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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浦检察院借“巡回检察”平台服务民生

2015-01-07 10:21:08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福建长安网 

  4年前透支信用卡本金1万元,4年后银行要其归还本息5.7万元。摆在福建漳浦马坪镇农民陈某面前的似乎只有一个选择,不但要还“巨款”,而且还要面对司法机关的追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这种结果,对陈某和他贫困的家庭来说是难以承受之重。巨额债务来得意外,解决之道更是始料未及——漳浦县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由此更是引发一个小小的震动:对信用卡诈骗案件进行规范执法,召集相关部门形成会议纪要并在漳浦县内实施。

  一个涉及农民的信用卡诈骗案件何以触动这项创新呢?漳浦县检察院检察长林文井的一席话或许可以解释:“人民检察院前面加了‘人民’两个字,检察工作不仅仅是惩治犯罪,民生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淡出检察官的视野。”

  近年来,漳浦县检察院紧紧围绕服务和保障民生,借助漳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洪清到任后在全市推行的“巡回检察”平台,将执法办案与服务民生有机结合,深化了执法办案的效果,努力打造“民生检察”的社会管理创新品牌。

  据统计,近3年来,该院检察人员共深入田间地头为百姓提供法律咨询650多次,帮助群众解决诉求327件,为群众办实事、好事46件。执法中办案家访285件次,促成刑事和解102件,帮助被害人获取经济赔偿305万元,发放检察救助金18万元。

  办理一起案件服务一次民生

  马坪镇陈某年幼的女儿患有重症肌无力I型需长期治疗,妻子需照顾患病女儿无法工作,陈某为支付高额医药费,透支信用卡本金1万元,因家庭经济困难未能归还,银行对其收取高额滞纳金,4年后竟要归还银行本息57250元。案发后,陈某千方百计筹款归还信用卡借款本息,并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公安机关依法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漳浦县检察院在审查这起案件时,检察官深入陈某家中,看到其家徒四壁,了解到这张信用卡是银行工作人员上门向其推销的,“只要签名,不用存钱,没钱了就可以去刷卡,一刷就有钱花了”。正为女儿医药费、儿子学费发愁的陈某,立即就接受了这样的好事,并渡过了眼前的难关。只是,这笔债务一拖就是4年,期间,银行也数次向其催讨,但他确实无力偿 还。

  巡回检察官将情况向院领导作了汇报,检委会研究后对陈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办案要结合案情区别对待,不能就案办案、机械执法。陈某因家庭困难而透支,处境令人同情,这样做既合法,又合情。”林文井说,这起案件发生后,漳浦县检察院开始倒查,发现2010年至 2012年间共办理信用卡诈骗案42件,而这些案件被打击的对象都是家庭贫困的农民。

  这一现象引起林文井的深思:这些年信用卡诈骗案呈逐年增长态势,发卡银行是否存在滥发、未尽告知义务等问题?是否存在打击面过宽的问题?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信用卡诈骗犯 罪?

  经过调研,漳浦县检察院牵头县法院、公安局和人行漳浦县支行就信用卡诈骗案件规范执法达成共识,并形成《会议纪要》:对恶意透支作出明确界定,同时对发卡银行的发卡行为进行规范,不准再上门推销信用卡,发卡要核实并经审批。

  “民生问题拖不得,我们动作很快,12月初办的这起案件,马上调研,12月底就协调开会,达成共识。”据林文井介绍,实践证明,《会议纪要》实施两年来,社会效果非常明显, 2013年该县公安机关没立案一起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而2014年只有6件,且都是符合恶意透支条件的,涉及弱势群体农民的一件都没有。

  改变一种模式创新一项机制

  在办理农民陈某涉信用卡诈骗案时,检察官就曾数次深入陈某家中了解情况,这种做法在漳浦县检察院内部有个专业名称叫“办案家访”,要求办案的检察官改变以前坐堂办案、就案办案的模式,要走出去办案,走进案件当事人家中办案。

  “通过巡回到当事人家中,到犯罪嫌疑人家中去说理析法、上门家访;到被害人家中去维权家访,征求意见。”林文井告诉记者,这一创新的办案机制是于2012年上半年开始施行的。该院规定了四种情形一定要“家访”:在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当事人双方有一方是弱势群体的,包括下岗、残疾人、农民等;有直接被害人的案件;当事人中有未成年人、在校 生的案件。

  在审查某中学在校生林某鹏、蔡某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时,犯罪嫌疑人在案发时系未成年人,有自首情节,其行为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系诱因,主观恶性较小。检察官通过对案件当事人双方进行“办案家访”,协调双方达成民事和解,取得被害人家属书面谅解。尔后从教育、挽救青少年的角度出发,结合事实和法律对林某鹏、蔡某帆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决定作出后,检察官还定期入校与两人谈心,为他们排解学习、生活中的烦恼。

  据林文井介绍,在基层,70%都是轻刑案件,在检察机关以人为本的和解机制下,往往都能及时化解矛盾,节约诉讼成本,重新修复社会关系,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一年来,该院共办理捕诉前刑事和解70件左右,为被害人争取赔偿达200多万元。

  依托一个平台造福一方百姓

  无论是“办案家访”,还是“捕诉前和解”,漳浦县检察院近年来的工作都有巡回检察官的身影。

  巡回检察工作是福建漳州市检察院2011年初推行的一项创新工作,漳浦是三个试点县之一。漳浦县检察院党组经过研究决定,要按照福建漳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洪清的要求,把它建成一个服务和保障民生、面对面接地气的“家门口的检察院”。

  福建漳浦是台商投资密集区之一,有近千家台企,几千名台商在漳浦工作、生活。漳浦县检察院目前共设立了23个巡回检察工作室,除了每一个乡镇,还在重点行业部门——环保部门与台商协会分别设立了巡回检察工作室,聘请46名巡回检察联络员,其中有2名是台商,对涉法涉诉问题由联络员直接联系巡回检察官。

  2012年春节前,巡回检察人员接到台商反映,有一个地税分局局长利用查税之机敲诈台商。漳浦县检察院对此非常重视,利用春节前的时间细心走访,掌握其陆续向23个台商敲诈勒索,金额达54万元的证据。春节后,马上以贪污贿赂罪立案。因为涉及台商利益,林文井亲自出庭支持公诉,这只向台商开口的“苍蝇”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此案查处后,台商中反响很好,认为检察机关确实能够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建议要进一步出台切实的保护措施。”林文井说,于是,他们跟台商协会反复协商,最终在检察职责范围内,制定出台了《关于维护“台企、台商、台农”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提出18条具体服 务保障措施。

  在巡回中,检察官还听到村民反映赤湖五金工业园区内不少企业有偷排污的行为。经过调查,村民反映属实,有毒有害的废水确实已经影响到村民的生活了。漳浦县检察院及时向县环保局发出建议,要求采取措施。检察建议引起县环保局高度重视,对11家排污不达标企业进行关停并转整顿,群众反响很好。

  “把巡回检察作为一个平台,更好地发挥它的作用,起到民生的巡回,这个是我们一直在做的工作。”林文井说。(黄声梅 蓝跃炳)

[责任编辑: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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