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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成立四中院和四分检

2014-12-30 10:54:01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12月30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晓超出席成立会议并讲话。沈德咏、胡泽君、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慕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池强为新成立的法院、检察院揭牌。

  会上,副市长张延昆宣读中央编办有关批复。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徐家新、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王少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龙出席会议。新成立的市四中院院长、市检察院四分院检察长发言。

  据了解,成立市四中院、市检察院四分院,是北京市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跨地区案件的重要举措。此次依托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立市四中院,依托市检察院北京铁路运输分院成立市检察院四分院,既充分利用现有司法资源,有效降低改革的成本,又有利于排除对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的地方干扰,保障法院和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有利于构建普通案件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特殊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的诉讼格局。

  新成立的市四中院案件管辖范围包括:以本市区县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按照级别管辖标准,应由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保险纠纷案件、涉外涉港澳台的商事案件;跨地区的重大环境资源保护案件、重大食品药品安全案件;市检察院四分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市高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其它特殊案件;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原管辖的刑事、民事案件。

  市四中院按照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创新法院管理模式,对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实行分类管理。首批选任的24名法官,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占88%,从事审判工作时间平均在10年左右。

  新成立的市检察院四分院将管辖市四中院管辖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和跨地区重大民商事监督案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的知识产权类诉讼监督案件;市检察院指定管辖的跨地区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及关联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刑事一审案件,以及市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其他跨地区重大环境资源保护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刑事一审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发生在民航、公交、水运领域并由其所属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一审案件;海关所属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一审案件;市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其他重大案件;市检察院四分院仍管辖涉铁路运输案件,业务领导关系和诉讼体系保持不变。

  市检察院四分院的机构设置坚持精简原则,在内设机构设置上,设刑事检察、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等业务机构,以及1个行政机构和2个司法辅助机构,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市检察院四分院编制110人,目前,市检察院四分院已完成了首批10名主任检察官的遴选工作,初步建立了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的检察权力运行机制。

  北京市委政法委书记杨晓超在讲话中强调,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是中央从制度上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的重大顶层设计,对于确保公正司法、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他说,市四中院、市检察院四分院的成立以及前段时间成立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全面体现了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最新精神和思路,落实了法官检察官员额制、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精简机构等要求。

  杨晓超要求,市四中院、市检察院四分院要准确把握改革方向,统筹推进各项审判、检察业务,始终坚持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全方位探索司法改革措施,不断提高司法质量和效能。要努力推进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审判、检察队伍。

  他说,全市各级政法机关要继续发扬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精神,在推进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中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探索更多的新模式、新经验,取得更丰硕的改革成果。(刘向智)

[责任编辑:李镕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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