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政府主导公益运行”破解校车管理困局
一个贫困地区走出了一条可资借鉴的校车安全管理之路
由于“夺命校车”事故频发,早在2012年4月,国务院便制定出台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5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此后,全国各地陆续建立了校车运营管理制度,其中大多采用市场化运营模式,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
如何破解校车安全管理困局?如何在校车可持续运营与学生安全出行之间找到平衡点?
2012年6月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多次组织有关部门赴全区各地检查指导《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落实情况,挖掘校车管理工作先进做法和经验。在此过程中,兴安盟“政府主导、部门监督、公益运行、财政补贴”的运营模式得到了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的充分肯定。据了解,兴安盟校车正式运营至今,未发生一起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走出了一条可资借鉴的校车安全管理之路。
现场体验:“大鼻子”校车安全又舒适
11月14日,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中心校。16时许,6辆明亮宽敞的黄色“大鼻子”校车在学校广场上一字排开,几名女性校车驾驶人正在做发车前的检查工作。
16时30分许,100余名小学生分成几列,排着整齐的队伍依次登上不同回家线路的校车。记者看到,校车内部干净整洁,安全锤、安全门、安全带等安全装备一应俱全。校车上还安装有一套刷卡装置,“这是安‘芯’校车智能管理系统,该系统与学生家长联网。每个学生配备一个安‘芯’卡,上下车时必须刷卡,学生家长的手机就会收到‘孩子已于几点几分乘坐校车’或‘孩子已于几点几分离开校车’的提示短信。”乌兰哈达中心校校长包福祥解释道。乘车学生实行实名制坐车和教师包车制度,36座的车辆配备1人随车,51座的车辆配备2人随车,负责学生实名制乘车,并与校车司乘人员进行交接签单。
孩子们陆续登车后,随车老师开始清点人数、检查安全带是否系好。车辆行驶途中,不时听到校车驾驶人和随车老师“小朋友坐好了”、“下坡了”、“转弯了”的提示语,校车时速一直保持在40公里以内。校车出发20多分钟后,家住佟营子的5年级学生珊珊到站下车,其父吴永顺一接到学校发来的提示短信,便早早来到村头的站点等候。对于校车,吴永顺不停用“好”和“放心”来表达自己的感受。
记者发现,每辆校车内部都装有监控探头,“校车只要一发动,车内监控系统和GPS定位系统就自动工作。”包福祥介绍,为保证安全,他们制定了很多铁纪,第一条就是严禁超员。
政府动议:再苦不能苦学生
国家“撤点并校”政策实施后,兴安盟各苏木乡镇中小学校的数量急剧减少,学生的上学路越走越远,如何保障学生安全出行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兴安盟并不富裕,所辖6个旗县市中有5个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面对捉襟见肘的财政收入与保障孩子们安全上下学之间的矛盾,兴安盟盟委书记苗银柱曾说过:“兴安盟经济欠发达,但民生实事我们不能少办、不能晚办、更不能找各种借口拖着不办。”
兴安盟副盟长、公安局局长金锐刚向记者介绍,目前,兴安盟共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418所,在校学生超过20万名,有乘车需求的不在少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后,兴安盟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主动作为,会同交通、教育等部门深入各地实地调研,提出了加强全盟校车安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向盟委、行署汇报,引起盟委、行署的高度重视,最后决定由政府出资购买所需校车。
按照规划,兴安盟共需配备校车402辆,目前全盟各旗县市已投入1.27亿元,购置115辆符合国标的制式校车,并全部购买了机动车全险和最高赔偿标准的座位险,其余287辆校车也已签订合同,年底前全部到位。
运营模式:政府埋单公益运行
在校车的运营模式上,兴安盟的主要思路是“政府主导、部门监督、公益运行、财政补贴”,而其核心又是“公益运行、财政补贴”,即全盟校车全部由政府出资购买,交由当地公交公司营运,实行财政专项资金补贴,不以营利为目的,不用作商业用途,不交由市场运作。
乌兰浩特市主管教育的副市长梁彦君介绍,“公益运行”并不是一分钱不收,而是象征性地每月收取学生30元,余下的由政府财政补贴。家住乌兰浩特市卫东镇红星村的乌日娜对记者说,如果自己接送孩子,每月100元连油钱都不够。
作为校车运营方的乌兰浩特市公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齐长征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乌兰浩特市有1400余名学生乘坐校车,每人每学期收费120元,一年两个学期,20辆校车一年总共能收费34万元左右,平摊到每辆车,每年仅能收入约1.7万元,而成本支出达到15.5万元,校车运营严重亏损。不过校车运营方一点儿也不担心,因为亏损部分由政府埋单,今后的运营亏损也由政府补贴。
校车管理:各部门分工明确联合监管
校车买来了、上路了,如何确保行车安全又是一大难题。11月15日,记者在兴安盟公安局副局长、交巡警支队支队长李云峰的办公桌看到一本《兴安盟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其中明确规定:交巡警负责严格审核驾驶员从业资格,办理注册登记,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核发校车专用标识,建立校车、校车驾驶人管理电子台账,监管校车安全运行,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配合教育部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
李云峰介绍,他们成立了以盟长为组长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兴安盟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各学校校长对校车的安全运行工作全面负责,教育部门负责校车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的联络、运力综合调度,交通部门、财政部门、发改委、安监部门、保险公司、公交公司的职责也有明确规定。
“校车驾驶人的选拔、管理是重中之重。”李云峰说,他们要求驾驶人驾龄必须在3年以上且没有重大交通事故记录。
兴安盟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政委刘恒杰介绍,目前支队正在推动建设重点车辆管控平台,平台由校车监管平台、警车GPS定位显示系统、监控系统三台合一,有监管、预警、运行管理等七大功能,实现“全天候”远程实时监控,全程监管。
(记者 蒋菱枫 通讯员 张海燕 宋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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