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第二届全国行政审判优秀业务成果评选活动”中,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两篇调研成果获奖。
为进一步提升全国行政审判工作质量和调研水平,及时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强化业务指导,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国开展第二届全国行政审判优秀业务成果评选活动。省高级法院收到通知后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调研,向最高法院上报调研报告9篇、案例成果8篇、裁判文书14篇。经过各地初评、交叉互评和最高人民法院组织评选,边红丽法官撰写的《行政机关证明其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责任不因行政相对人未提出抗辩而免除——马小明诉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拆迁行政补偿案》一文荣获案例类调研成果一等奖;刘富梅法官撰写的《关于审理房屋权属行政登记案件有关问题的调研报告》荣获报告类调研成果三等奖。上述调研成果对推进我省行政审判工作,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反映了我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质量和调研水平的不断提升。(李成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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