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大庆市检察院全面推行“双轨”式管理,取得良好效果。“双轨”式管理,即用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来规范检察干警的司法办案行为。该院制定了《2014年年度工作目标考评方案》,对绩效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进行了具体的规定,按照该《方案》选拔任用、推先评优、表彰奖励的人员,绩效分数未超过所在部门平均分或推荐事项未在工作纪实中体现的,按人次累计进行减分。该院所有推荐表彰奖励的人员都必须通过“绩效关”,所推荐的人员绩效分数未达到部门平均分的,一律进行严格审查,确实达不到表彰标准的,只能取消评先资格。2014年,在满足“双轨”考核标准的前提下,大庆市两级院通过“上挂下派”工作交流了15名年轻干部。(记者韩兵 通讯员刘星辰 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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