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辽宁省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厅级审判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王珉、省长李希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缪蒂生以《立足司法本职,以积极有为的新姿态主动适应和服务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为题,对如何学习贯彻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全面部署。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景阳主持了会议。
缪蒂生院长强调,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对全省今年的经济工作形势、明年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进行了深入分析和全面部署,全省法院要顺应时势,抓住机遇,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全面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奋力开创法院工作的新局面。一要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内涵和特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经济发展新常态有三个主要特点,即: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经济发展新常态同以往相比,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全省法院要做到:一是思想认识上主动适应,将自身置于其中,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二是深刻认识世情、国情、省情,按照中央、省委的要求,把握好经济发展的规律。三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总书记从九个方面对比分析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带来的趋势性变化,分析理解辽宁经济与全国经济的个性差异及我省法院与外省法院的个性差异,主动将法院工作融入我省工作大局之中。二要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人民法院服务于经济发展遇到的新挑战和新任务,把准定位,服务大局。经济发展速度、结构、动力三个方面的转变,必然涉及到各类经济关系、社会关系的新变化。法院必须高度关注以下十个方面的新情况:一是过去经济高速发展掩盖的一些矛盾和风险逐渐显现。二是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国内经济的持续下行对辽宁以制造业为主的老工业基地的冲击。三是劳动力低成本的趋势逐步丧失,企业发展与劳动力短缺的矛盾更为突出。四是创新人才的短缺与企业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以及法律保护需求的矛盾更加突出。五是经济发展新常态减少了对投资拉动产业的依赖,必然引发相关经济法律关系的震荡。六是随着辽宁与外省、外国经济关系的进一步密切,法院在公平保护、营造良好投资环境等方面的任务更重。七是市场供求变化和地区资源的差异将导致农业结构不断调整,涉农经济方面的纠纷必然增加。八是随着全社会对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环境资源类的纠纷必然上升。九是在转方式调结构力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就业、收入等关系民生保障问题可能引发新的矛盾,案件也将会上升。十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政府职能发生转变,加之新行政诉讼法实施,行政案件将持续上升。三要准确把握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与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内在逻辑关系,以扎实有效的措施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深化改革和全力推进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和完善的必然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和完善的必然要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与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握我国经济发展新规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上的两个“轮子”。实现“双轮”驱动,在政治层面上要处理好我党执政长期性中深水区和艰难期的矛盾,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在经济层面上要适时进行调整,夯实经济基础,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法院必须了解两者之间的内在逻辑,以扎实的措施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主动适应并服务于经济发展新常态。四要准确把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法院队伍,特别是对法官素质的新要求。坚持思想高度统一,加强学习,实时了解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从讲政治、讲大局的角度,深入理解适应新常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要求;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总原则,以公正、廉洁、文明办案为第一要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按照“五个过硬”和“三严三实”新要求,打造一支过硬的辽宁法官队伍;坚持以人民的利益为第一追求,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要求提升、案件总量增多、新类型案件增多、关乎民生诉求增多等新情况,始终将公平公正保护人民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五要准确把握全省经济形势面临的新特点,在省委领导下主动发挥法院的职能作用。法院应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法治建设作出贡献。一是充分发挥审判的作用,在办好省法院自身案件的同时,加强对下指导,提升全省法院的办案质量和效率,提高司法的规范化水平。二是充分发挥服务民生的作用,要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充分发挥在法治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官不仅是法治国家的建设者,而且应当是引领者和示范者。四是充分发挥对法律的普及作用。法院要严把裁判文书上网的质量关,在审判中积极普及法律,主动传播法治精神。五是充分发挥对法治建设的促进作用,通过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六是充分发挥树立宪法、法律权威的作用。宪法、法律在法治国家的地位非常重要,而权威源自人民的心中,树立、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是法院应尽之责。七是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传承作用。法院工作和法官判决的价值不仅体现在个案上,更铭刻着时代的烙印,要大力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在司法活动中不断强化法治理念,使法治精神弘扬光大。
(邢家新)
·辽宁大连法院出台“十严禁”规范法官行为
·辽宁大连中院出台“十严禁”规范法官行为
·辽宁大连:司法调解工作中善于看群众"脸色"
·辽宁凌源法援中心:维护法律 服务群众
·辽宁沈阳警方:加强“圣诞节”安保工作
·辽宁大连:圣诞节期间严查交通违法行为
·辽宁大连:圣诞节期间严查交通违法行为
·辽宁凌源第四监狱:“十个一”营造法治氛围
·辽宁沈阳:圣诞节期间交警实名制上岗
·辽宁司法厅召开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会议
·辽宁沈阳:召开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新闻发布会
·辽宁沈阳警方一天处置警情5416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