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未央区检察院在深入推进“抓规范、创品牌、争一流”工作中,出台了《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制度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用制度管制度、以规范抓规范”的理念,提升规范化建设的系统性、前瞻性和规范性。
一、以梳理制度为切入点,及时总结规范化建设工作经验
该院党组于上半年部署了“抓规范”的总结工作,要求对2007年以来制定的各项制度进行汇总、清理和汇编。目前,已整理了各类工作制度72项,并初步汇编成册。制度建设工作呈现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 “自下而上”,紧贴工作需要。鼓励科室和干警基于履职需要主动提出制定或修改制度的建议,经院党组、检委会、检察长办公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后出台,充分体现科室和干警在推动检察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在该院2014年新制定的11项制度中,有8项是由科室提出的,使制度建设日趋务实、科学、理性。
二是“不拘一格”,体现工作创造性。该院制度建设涵盖事项广泛,如未成年人特别保护“6+1”工作机制、检察微博运营管理办法、民行组合办案机制,这些与创新性工作配套的制度建设,在推动“抓创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既是创新性和品牌工作的载体,同时又推动着品牌工作的不断完善发展。其中,《未成年人关护办法》被高检院转发,《民行组合办案办法》被省院民行处转发。
三是科学规范,执行力有效提升。该院制定的《反贪执法办案工作规范》、《领导干部帮带青年干警制度》、《公务接待工作暂行办法》、《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对执法办案和检务保障工作中摸索出来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进行固定和提升,通过对操作方式、程序衔接、动态管理和行为监督等方面进行合理化改造,既符合工作实际需要,又提升了规范性和操作便捷性,科室和干警能够充分认同,从而使制度文本切实转化为规范的执法行为。
二、以《制度管理规定》为纲,推动规范化建设升级
该院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制度体系不完善、立改废工作不系统、文本格式不统一等问题,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后出台了《制度管理规定》,为规范化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夯实基础。
一是规范程序设计,突显法律职业严谨特性。明确规定了工作制度的提请、起草、通过、发布、实施、监督及审查清理的程序,应参照规章制定过程,并且在起草主体、调查研究、提请程序等方面作出了限制性规定。
二是明确部门责任,起草、审议、审查主体责权清晰。规定由本院各内设部门或常设性临时机构中具有1年以上岗位工作经验或管理工作经验的干警承担起草工作,党组会、检委会、检察长办公会根据职能对提请的制度进行审议,办公室专门负责制度审查清理工作。
三是建立制度审查环节,及时立、改、废。规定由办公室负责每三年进行一次制度审查清理工作。办公室可以根据审查情况向相关科室发出立、废、改建议,及时将审查结果进行公布,并进行制度汇编,各部门和干警清楚掌握现行生效的工作制度,以方便在工作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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