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和过硬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
在山东省莱芜市公安局,从市局到各所队都有一个特别的执法监督部门——“执法监督委员会”,这个部门专门负责案件办理的集体“会诊”把关,避免出现执法纰漏。除了人工“有形”的把关外,莱芜公安还自主研发了“执法办案监督管理系统”,在“无形”中实现案件及其办案程序的自动比对、筛选和研判,做到全程闭环式监督、可视可查。“有形”和“无形”的执法监督,带来了执法质量的提升。2年多来,莱芜市公安局执法工作实现了零变更、零撤销、零败诉、零赔偿的“四零”目标。
“我认为该案定性为骗取贷款案不合适,定性为合同诈骗案更妥当。理由如下……”近日,在莱芜市公安局召开的执法监督委员会全体会议上,法制支队民警尚昊第一个发言,提出对一起定性有争议的案件的办理看法。随后,委员会11名成员相继提出了意见和看法。最终,执法监督委员会形成结论,及时纠正了按骗取贷款案办理的办案思路。目前,莱芜市公安局已在市、区两级成立执法监督委员会,基层队所普遍成立执法监督小组,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重大事项,做到统一把关、集体表决,将执法监督关口前移。制度实行2年多来,莱芜市公安局共组织专题会议139次,研究疑难复杂案件98起,出台执法规范性文件9份。
除了执法监督委员会集体把关,莱芜市公安局执法办案还通过“执法办案监督管理系统”实时监督。他们自主研发了“执法办案监督管理系统”。系统依托现有110接处警系统、警综平台办案系统等资源,自动抽取全市接处警数据,筛选可能构成案件的数据推送到前台,由法制员进行人工判断,避免出现“有案不受、有案不立”的情况。系统设置了法制部门监督、关键节点监督和重点事项监督3个模块,对办案过程进行实时全过程、无缝隙监督。系统还实现了对民警和办案单位的日常考评和随机监督。另外,系统采用强制入轨的办法,提高了执法办案的效率和质量。系统每月自动生成执法数据分析报告,将单位日常监督中的重点执法问题以图表形式统计出来,指导各单位有针对性地整改执法问题、补齐执法短板。
可视可查的实时监督,让“执法办案监督管理系统”成为莱芜公安机关了解自身执法质量的“晴雨表”。据统计,系统运行以来,共建立警情监督台账3118条、整改2997条,纠正办案环节存在的问题101个,纠正违反程序问题21个。
(记者 李娜 通讯员 崔言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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