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省委十二届七次全委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有效预防和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近日,青海省玉树州检察院成立“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室”,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切实加大对三江源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监督力度。
“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室”成立后,即牵头与玉树州公安局、林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森林公安局、草原监理站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协商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律监督和加大惩治破坏生态资源、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机制。“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室”的成立,对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履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职能,有力打击危害环境的刑事犯罪,依法及时查处在环境监管方面的失职渎职犯罪,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文/青海省玉树州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