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普建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4名法律专家成省领导机关“外脑”
12月16日下午,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律师战赢从江西省委书记强卫手中郑重接过聘书,开始为期两年的履职之路。“这不仅仅是一本小小的聘书,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战赢表示。当天,共有24名法律专家被江西省委、省政府聘请为法律顾问团成员。
今年2月9日,江西省委颁布《法治江西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明确提出法治江西建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6月3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七个专项小组201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中明确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进市、县、乡政府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提高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一个月后,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组建江西省法律顾问团的通知》,同时出台《江西省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标志着江西省法律顾问团正式组建并启动运行。据悉,江西是继湖南、吉林之后全国第三个组建省法律顾问团的省份。
江西省法律顾问团团长由省司法厅厅长马承祖兼任。据马承祖介绍,法律顾问团是专门为省领导机关(省委、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咨询机构,其主要职责有:参与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及地方立法工作,为省领导机关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参加以省领导机关名义洽谈、签约的重大合同、项目谈判、招投标,协助处理重大涉法事件和重大案件,就全省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所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据了解,首批顾问团成员由省内7名法律专家学者和17名执业律师组成。其遴选范围包括法学理论、法律实务、政府法制、经济建设、社会管理、科学技术等多个领域并在省内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专家,涵盖了行政权力运行中可能涉及的诸多方面法律问题,更多体现了智囊团角色。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顾问团成员包括致力于民商法学科研究的江西财经大学副校长邓辉教授、省委党校副校长罗志坚教授、省律师协会会长方世扬、曾办理过多起有重大影响疑难案件的何大年律师、全国优秀律师张工、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朱琦以及首届全国十佳律师提名奖获得者廖泽方等。
“政府虽然有专门的法制部门,也有许多专门的法律人才,但由于特殊的地位与角色,决定了他们有时难免有失偏颇,不能客观公正地去理解法律。”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省法律顾问团成员涂书田认为,而从外部聘请的法律顾问,可以超越利益和立场束缚,协助政府正确地依法行政。
“事实上,衡量领导机关决策的质量,不仅在于决策者的智慧和能力,也取决于良好的决策机制。”省法律顾问团成员刘卫东律师表示,此次省领导机关带头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借助一支高层次的“外脑”队伍,以体制外的视角来看体制内的事,在法律事务上“指点迷津”,有助于避免和减少决策失误。
“之所以成立专家、学者和律师参与的法律顾问团,目的就是要作为中立第三方,保持独立性,发挥领导机关‘外脑’作用。”江西省司法厅副厅长肖良表示,不论任何时候,只要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合法、合规、公正,就应该坚持。
江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组建省法律顾问团,可以促进省领导机关依法科学决策、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推动全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对于推进法治江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法律顾问制度已在江西全面铺开。截至今年上半年,江西省各级政府聘请法律顾问的有689家,其中11个设区市中已聘请法律顾问的6个;102个县、区(含工业园区、开发区、风景旅游区)已聘请法律顾问的42个。同时,该省现有139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已聘请法律顾问的约140个;现有个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约3000个,已聘请法律顾问的501个。
江西省委、省政府要求,到2014年年底,省、市、县(市、区)三级党政机关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2015年年底,所有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2016年年底,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在全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全覆盖。(记者郭宏鹏 黄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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