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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城出台住宅物业安全防范工作指南

2014-12-18 14:21:28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近日,山西省晋城市公安局联合市住建局共同制定了晋城市首个《住宅物业安全防范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通过明确物业公司的治安责任,推动住宅小区各项安防措施的落实。

  为确保落实《指南》要求,公安部门将联合住建部门对全市物业的安防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对存在安全隐患却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小区物业,进行资质降级、罚款等处理。目前,晋城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会同市住建局物管中心,已建立了居民小区物业联勤检查机制。目前,《指南》已下发到全市96个派出所和134家物业服务企业。《指南》的出台将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物业管理部门的安全防范责任,对预防刑事治安案件和火灾等事故、提升群众安全感有积极作用。

  出台背景

  半数以上可防性案件发生在居民区

  “《指南》制定的依据是国务院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同时又结合了我们本地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实际。”晋城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负责人介绍,为了制定该《指南》,晋城市公安局从今年3月份开始,组织民警对全市入户盗窃、盗窃机动车等可防性案件进行了大量调研,并征集了包括物业公司在内的多家单位、相关部门意见。

  调研发现,截至11月底,晋城市发生入户盗窃、盗窃机动车等各类可防性案件将近1100起,其中半数以上发生在居民区。安全防范责任意识薄弱、安防措施建设滞后、物业安防人员履职不积极、不主动、不到位等问题已成为全市居民小区普遍存在的一大隐患。

  指南解读

  明确物业公司治安责任

  加强出租房屋调查登记;加强小区人防物防技防设施维护

  《指南》明确了物业公司的治安责任。具体包括物业公司要建立健全小区物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核查进出小区的人员、物品、车辆,加强出租房屋调查登记,加强小区各项人防物防技防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在发生违法犯罪案件时,负责报警、协助业主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侦破等工作。

  统一小区安防标准体系

  监控图像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完善小区火灾预防救援机制

  《指南》还对住宅小区安防的标准体系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方面,对出入口电子门禁、视频监控探头设置、周界围墙防护设施、专人设施巡检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范,统一了建设维护标准,比如,小区视频监控系统的监控图像要达到稳定、清晰要求;出入口的监控图像要能清楚地显示人员面部特征和出入车辆的车牌号码。监控图像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记录、回放图像比较清楚。

  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对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通道的完好通畅、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应急预案制定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完善了居民小区火灾预防救援机制。

  完善小区安防工作管理制度

  规范房屋出租服务管理;留存安保人员指纹

  《指南》还完善了小区安防工作的管理制度。对公共秩序管理维护中涉及的外来人员登记及物品出入管理,重点时段、区域巡检,房屋出租服务管理,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安保人员培训和物业文明管理等关键环节建立了制度规范。这些制度包括:门卫应建有登记簿,对外来人员实行登记管理;住宅物业应当建立房屋所有权人登记制度等。(记者李吉莲、通讯员张晓云)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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