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坐等上门求助为主动跟进调解
昭通扎实推进“四位一体”纠纷调处模式
11月26日上午10点,当已离婚5年的李华章和王贵芬再次为孩子探视权吵闹、动手激化到拨打110时,接警的云南省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珠泉派出所民警按照程序将情况第一时间反馈给了在接待大厅忙碌的专职调解员陈仁平。这起“缠着”公安机关反复报警的婚姻家庭纠纷,并没有因警务繁忙被敷衍推诿,而是迅速进入“四位一体”调处程序。在陈仁平耐心主持下,李华章和王贵芬谈了两个多小时,最后达成谅解意愿并签下调解协议,保证不再为孩子问题发生纠纷。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在昭通采访时获悉,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劳资债务纠纷等普通民事纠纷占到昭通公安110接警量75%左右。
为把公安民警从繁重的纠纷调解中彻底解放出来,也为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制度化解矛盾的优势,今年7月29日,昭通市政府办公室下发《昭通市公安司法行政机关治安调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与法制宣传“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实施意见》通知,要求在县城驻地派出所设立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和法律援助工作站,由派出所(交警大队)、司法所各选派两名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工作基础较好的同志进驻人民调解工作室和法律援助工作站,派出所所长兼任调解室主任,司法所副所长任副主任并兼任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县城驻地外的乡镇,实行每逢赶集天派出所、司法所联合办公方式;或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派出所民警一同出警。在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实行人民调解与村(社区)警务室对接。
12月2日,记者来到珠泉派出所,该所地处昭通市委、市政府所在地,辖北顺城街、陡街、东门街等昭阳古城繁华街道,常住人口27730人,行业单位86家,行政事业单位15家,由于地理位置特殊,人员流动大,行业场所云集,单位集中,社会治安呈现矛盾纠纷多、信访案件多、群体性事件多以及调解化处难、息访息诉难和现场处置难“三多三难”的特点。
陈仁平,龙泉司法所副所长,自珠泉派出所成立调解室以来,他就在该所工作。6月27日,洋人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保安李世华在值班期间死亡,经现场勘查及尸表检验,排除他杀可能。因在工作期间死亡,死者家属要求公司承担责任并扬言要采取过激行为。珠泉派出所民警接报后,迅速赶到现场,经陈仁平与调解员卯杆不懈努力,10余名死者家属和两名公司经理最终达成协议。
“调解室成立以来,我们共联合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0件、涉案金额150多万元,其中调处身体损害赔偿纠纷18件、婚姻家庭纠纷13件、经济纠纷20件、合同纠纷4件、赔偿纠纷61件、其他纠纷94件,成功预防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4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达98%,通过对调处后30余名矛盾纠纷当事人的回访,满意率达100%。”珠泉派出所所长刘光华说。
据了解,在“四位一体”调处矛盾纠纷机制中,昭通市对符合标准的困难群众努力做到应援尽援。
11月20日上午9点,在成贵铁路工地施工时受伤的威信县扎西镇大山村村民王华兵和施工方负责人一起来到威信县扎西派出所,要求解决这一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经过近3个小时调解,王华兵和成贵铁路施工方最终还是没有达成协议。当天,我们就按照要求为王华兵申请了法律援助。目前,案件已经诉到法院。”扎西派出所所长肖发涛说。
“驻所调解员同时具备人民调解员的亲和力和司法机关的诚信度,通过专职调解员进驻派出所合署办公的模式,变坐等群众上门求助为主动跟进调解,有效拓展了调解案源。”昭通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尧贵说。
张尧贵表示,目前,公安机关面临大量矛盾纠纷调处上的压力,容易发生久拖不决、久调不决问题。整合调解资源,让人民调解室进驻派出所,实现人民调解和治安调解有效衔接,建立、完善司法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接处警联动工作机制,才是化解公安机关面临大量普通民事纠纷调解压力的有效方法。
“自今年7月正式推行‘四位一体’机制以来,全市共受理991件纠纷,已调处成功852件,调处成功率达86%以上。公安基层警力得以释放,人民调解工作更加得到社会认可,群众以往对执法机关的对立情绪因纠纷得到妥善处理而大幅缓解,真正实现了三赢格局。”昭通市司法局局长石邦云说。(记者刘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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