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注重将审查逮捕工作与社会管理创新有机结合,有效扩展刑检工作的内涵和外延,今年,该院建立了“一组二案三库”三项机制,加强审查逮捕环节的矛盾纠纷化解。
据了解,“一组”即成立“化解社会矛盾小组”,针对立案监督和不捕案件,全面评估被害人的诉求合理性,面对面释法说理,消除矛盾隐患;“二案”即将“风险评估预案”和“矛盾化解预案”纳入《审查逮捕意见书》,针对个案矛盾风险点,提出解决方案和公正廉洁执法建议,将矛盾化解前置;“三库”即建立“纠正漏捕备案信息库”、“另案处理人员材料信息库”和“立案监督案件材料信息库”,对漏犯、另案处理人员、不立案等情况实时跟踪监督,提升审查逮捕透明度。
据介绍,三项机制实施以来,该院已发出改进社会管理的检察建议书7份,化解矛盾4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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