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配合,提高审查逮捕、公诉案件质量,北京市检一分院侦监、公诉部门与北京市公安局预审总队建立了侦捕诉衔接配合工作机制。近日,一分院侦监、公诉部门与市公安局预审总队召开2014年工作联席会议。市公安局预审总队王立国副总队长及法制、缉毒、命案、经侦等侦查大队的负责人,一分院侦监处、公诉一处、公诉二处处长、副处长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主要分三部分,首先由侦监、公诉部门和市公安局预审总队互相通报今年案件办理情况和部分办理案件的特点,针对法律适用、证据标准以及办理案件中需要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交换了意见,公诉部门针对制定的关于办理毒品案件、集资诈骗案件的证据标准进行说明,统一侦检收集、固定证据和审查、判断证据的证据规格。其次,侦捕诉各部门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等问题进行讨论,达成共识一致认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必然要求构建新型的侦诉关系,控辩双方的对抗在审判阶段会更为激烈,承担追诉责任的侦查、起诉一方只有更为紧密的结合,才能形成合力,有效查明案件,打击犯罪。强化侦监、公诉对侦查的引导和规制功能是为了庭审的需要,公诉部门应根据庭审证明的需要,有针对性引导侦查部门收集、补充证据,从整体上提高追诉质量。司法实践中不批捕、不起诉或判决无罪案件主要是证据存在问题,强调对证据的审查判断,先从客观证据再到主观证据,及时收集、固定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客观性证据,定罪要结合全案证据情况特别是客观性证据综合判定。最后,侦捕诉各部门分别就类案中存在的共性问题,需要相互配合、协调的问题进行专门研究。如电子证据进行文字说明、前科累计问题、补侦提纲注明补正目的、毒品案件协助技侦取证、理顺赃证物移送程序、纠违等监督文书备份等问题,相互进行了明确责任和要求,力求及时解决。
此次联席会议,进一步强化了侦捕诉的衔接配合,完善了逮捕、公诉案件的证据规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沟通,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