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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格尔木法院:积极转变工作作风 深入群众化解纠纷

2014-12-17 09:35:33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青海法院网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扎实联系基层群众。近日,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工作人员前往郭勒木德镇东村深入群众,倾听民众心声,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并联合村委会、村小组成功调解了一起多年来的难以解决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韩某、冶某系同村村民,两人合伙做牛羊肉销售生意,原告韩某负责养殖、屠宰,被告冶某负责销售,由于买方一直未将货款支付给冶某,导致冶某未向原告支付牛肉款12000元,故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牛肉款12000元。

  办案法官在了解了案件的情况后,积极展开调解工作,向被告讲解了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但由于双方为此事积怨已久,均不愿作出让步,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正当办案法官为此事一筹莫展之时,民一庭庭长提出请村委会出面进行调解。随后,村委会的主要负责人召集村领导,办案法官向村领导介绍了案件的情况,并说明双方争议的焦点以及法律的相关规定。村领导认真听取了办案法官的意见,并积极讨论解决的方案。最终,村委会与办案法官决定兵分两路,分别为双方做调解工作,经过长达2个小时的调解,原被告双方终于相互谅解,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于3日内支付原告牛肉款12000元,本案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

  通过这次调解工作,民一庭全体工作人员积极总结经验,并深刻认识到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为主的原则,打破法庭围墙,灵活运用坐堂问案与巡回审判、深入调查,上门调解等方法,就地解决纠纷;稳步拓展和谐共建的领域,帮助基层提高化解纠纷的能力,真正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与长治久安。(苑爱青 李晓武)

[责任编辑:闵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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