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明委日前印发通知,公布全省2012至2013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名单,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榜上有名。据悉,该院已是连续三次获此殊荣。
多年来,河北省廊坊市检察院党组扎实推进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展示良好检察形象。一是注重思想道德教育,大力倡导“心术正、人品好、行大道”,组织干警积极参与“我学习我崇尚我推荐‘全国道德模范’、‘河北雷锋’等活动,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素质。二是唱响“文明铸就和谐”口号,组织干警开展“公正司法为民”、“学雷锋志愿普法服务”等法制宣传活动,成立了4个共计80人的专门志愿服务队伍,走基层、访民生、解民困,进一步强化了“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职业道德理念。三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组织检察干警积极投身“平安廊坊”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严肃查办各类破坏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为廊坊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李泽军 曾峥 何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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