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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介休法院推行刑案庭前证据交换制度

2014-12-09 10:17:33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山西法院网 

  针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庭审方式复杂、质证和辩论不充分的问题,山西省介休市法院刑庭率先推行刑事审判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组织控辩双方在庭审前公开交换各自的证据和初步质证意见,节约司法资源,促进审判公开。

  交换证据的类型包括控方出示的所有证据材料和辩方能够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免予刑事处罚的证据。

  通过实行庭前证据交换,该院刑庭在审理“7·5”案件和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中,原来至少需要3天的庭审时间缩短到1天,诉讼效率大大提高。(记者 陈伟 通讯员 李俊斌)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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