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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邵阳设“村民法庭”群众自己“断案”

2014-12-08 15:21:44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法制日报 

  在“走”字下功夫,在“新”字上动脑筋。湖南省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西岩人民法庭紧贴农村实际,深入乡村建立法庭联络点,开展夜间办案,率先设立“村民法庭”,让群众自己“断案”,开辟司法为民新天地。

  “基层干警只要撒开一对脚丫子,开动一个脑瓜子,勤走、勤思、勤做,不断增强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就能大有所为。”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尹南飞充分肯定西岩人民法庭的做法。

  为有效解决辖区偏远村居群众诉讼维权不便等问题,西岩人民法庭在西岩镇玉河村建立该院第一个法庭联络点。联络点由村委会一名干部担任专职联络人,收集社情民意,掌握周边村民的矛盾源和纠纷源,成为法院化解矛盾纠纷的“信息库”。法官每半个月前往联络点一次,或上门立案,或为村民们提供法律咨询,或指导村里调处纠纷,又或深入群众调研,一举多得。

  联络点成立以来,西岩人民法庭已为3名村民上门立案,为7名村民主持案前调解,指导村委会调结村民矛盾纠纷11起。

  一到春耕或“双抢”等农忙时节,一些当事人因为不能按时出庭,申请延期审理甚至申请撤诉的事情时有发生。针对这一情况,法庭抽调骨干审判员组成夜间审判庭巡回审判。

  借着星光赶路,打着手电办案,拍着蚊虫赶材料。“夜间法庭”成立以来,开展夜间巡回审判56起,调解结案20余件,夜间出动警力18起,化解各种家庭矛盾、邻里冲突和纠纷13起。

  农村的矛盾纠纷小而多、多而杂,尽管法官跑断了腿,老百姓有时还是不满意。面对如此困境,法庭率先在每个自然村建立“村民法庭”,由村民代表按每20户1个的比例,推选群众基础好、调解能力强、办事公道的村民担任“评审员”,由人民法庭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发生矛盾纠纷后,根据案情和村民意见,村委会随机抽选单数评审员独任或组成评审团“断案”。

  城步人民法院院长李林告诉记者,去年,西岩人民法庭所辖四个乡镇相继建立示范性“村民法庭”后,共处理纠纷60多起,和解率达91.7%。(记者阮占江 通讯员刘勇周盖雄)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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