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嘉兴市委建设法治嘉兴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嘉兴市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计划》),该《计划》呈现出四个特点:
一是市委书记直接领导。《计划》明确指出,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由市委建设法治嘉兴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市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市长担任副组长。《计划》要求市委建设法治嘉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协同配合,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并由市司法局具体负责统一协调。《计划》还将各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纳入各地法治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为该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是结合市情明确目标。《计划》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到法治嘉兴建设的总体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工作目标,要求坚持公平优先与保障基本相结合、统筹城乡与强化基层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改革创新与提高效率相结合,经过3年时间(2014-2016),全面建成以阵地平台、服务供给、工作保障为基本框架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到2016年底,该市法治宣传教育得到切实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得到更好保障,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得到应援优援,矛盾纠纷得到高效调处,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氛围进一步浓厚。
三是量化指标排出时间表。《计划》从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便民法律服务渠道、法律顾问制度、法律援助网络、法治宣传教育系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等六大方面,明确了工作内容、服务项目,量化了具体指标,并对每年的工作进度排出了具体的时间表。《计划》要求,从2014年起,规上企业法律顾问聘请率每年增长20%,到2016年底达到70%;镇、村级法律服务平台由今年的60%到 2016年底要求全面建成,全面构建“15分钟法律服务圈”。《计划》还对全市律师万人比、政府法律顾问聘请率、法律援助站和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等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
四是向农村基层和弱势群体倾斜。《计划》着重将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基层和弱势群体倾斜。要求进一步整合、均衡、下沉法律服务资源,引导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服务窗口入驻村(社区),将司法鉴定、公证入驻县(市、区)服务中心,方便群众“遇事找法”;把基层调解组织覆盖到城乡每个角落,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充分发挥遍布城乡的法律援助站点作用,将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由原来低于本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调整至2倍,扩大受援范围,让每个人都打得起官司。同时,组建专项法律服务团、流动法律服务站、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等解决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法律问题;开展村(社区)法律体检,定期上门服务,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工作流程,确保弱势群体及时获得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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