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法院繁简分流工作总结推广暨研讨会在邯郸中院召开。会议对全省法院繁简分流工作改革试点情况进行总结,交流先进经验,研讨疑难问题,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繁简分流改革工作进行部署。河北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卫彦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邯郸市委书记高宏志,省法院副院长王越飞等出席会议。卫彦明作重要讲话。
卫彦明对繁简分流工作改革提出四点要求:
改革要在法治框架内进行。繁简分流改革虽然可以试点先行、自主推进,但必须严格遵循法律原则,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实现改革目的。要在全省法院全面推进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的基础上,逐步扩展到刑事审判领域,从审判程序逐步扩展到执行、再审审查程序。
改革要从实际出发。河北地处京畿,改革和发展、维权和维稳的任务艰巨繁重。尤其是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经济结构正在转型升级,衍生的大量社会矛盾导致法院案件数量日益增长,案件办理难度日益加大。繁简分流正是解决这些问题的一剂良方。要注重依法办案与尊重公序良俗相结合,发扬好人民司法贴近群众的优良传统,并与诉外力量形成合力,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改革要着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通过推行繁简分流改革,促进司法资源配置优化和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高效化,使多数案件适用简易、小额速裁程序审理。组织精干力量加强复杂案件审理,提高裁判说理水平,提升审判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和司法服务的差异化需求。
改革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繁简分流改革就是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诉讼难问题及司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进行的改革,是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有益尝试。要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通过案件分流改革,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全面提升一审法院的司法水平。
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对我省法院繁简分流改革给予高度肯定。他说,繁简分流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有关精神的重要举措。在当前总体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如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基本方法是繁简分流。在河北省高院的指导下,河北试点法院在繁简分流工作中有了许多新举措、积累了不少新经验,繁简分流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上,深圳市罗湖区法院介绍了民事案件繁简分流的经验做法,邯郸中院、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承德市双滦区法院、唐山市路北区法院也分别介绍了经验。最高法院司改办法官柴靖静、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傅郁林等对我省法院繁简分流工作进行了点评。省法院副院长王越飞深入分析了繁简分流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全省法院全面深入推进繁简分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对贯彻落实提出要求。(曹永学 徐章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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