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精兵重监督引领民警规范执法
晋江公安连续八年获执法质量优秀单位称号背后
继2012年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荣获“全国经侦部门执法示范单位”荣誉称号之后,2014年11月,福建省晋江市公安局罗山派出所又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从2006年至今,晋江市局已连续8年被福建省公安厅评为“执法质量优秀单位”,连续7年被泉州市公安局评为“执法优秀单位”,两度被福建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近年来,晋江市公安局全力推动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突出抓住“执法场所规范化、执法制度精细化、执法流程信息化”三个重点,强化练兵,提升监督效能,执法工作全部纳入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确保民警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
民警的素质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关键。近年来,晋江市公安局招录大量新警,刚出校门的新民警虽然有较强的理论知识,但缺乏实践经验,对第一手证据认识不足,取证不及时、不全面。针对这一实际,该局推出“以老带新”的帮带模式,从全市各业务部门中挑选理论水平高、办案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老民警,“以一带二”对新民警手把手传、帮、带,使新民警在较短时间内迅速成长。
据统计,仅2014年上半年,该局共举办“小班制”培训7期,下基层培训15期,对全局100多名专、兼职法制员进行5轮培训,组织4次旁听庭审、8期法律讲堂,累计培训人次达1500多人次,实现全警轮训。
目前,该局所有办案民警都已通过公安民警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400多名民警通过中级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73.5%;在2013年公安部举行的高级执法资格考试中,该局参与考试的民警通过率达50%以上,高出全国平均通过率20多个百分点。在福建省公安厅2014年第二季度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中,该局被考评案件平均得分91.17,全省排名第三。
执法监督是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提高执法质量的重要抓手,晋江市公安局坚持把执法考评与执法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强化立体监督、责任监督、专项监督,坚持每案必审,推行阳光警务,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正、不廉洁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以及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执法部门和环节,适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和执法信力。
早在2011年年底,晋江市局已完成办案中心和26个派出所执法场所规范化建设,在泉州市县级公安机关中率先完成执法场所规范化建设。为做好对被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的监管工作,该局坚持走科技强警之路,与电信公司合作,开发出电子监管系统——“取保监居监管系统”,并于2013年1月正式投入使用,实现了对被监管对象的实时监督、动态监督。
此外,该局还出台法制员管理制度,率先实行“法制员专职化”,即在20人以上的办案单位至少设立一名专职法制员,专门从事案件初审、办案场所管理、基层执法培训等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法制员的职能作用。几年来,晋江市公安局案件质量持续上升,办案区未发生违法犯罪嫌疑人自伤、自残等脱管现象,20名专职法制员也成长为单位业务领导和业务骨干。(记者 吴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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