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抓好立体治安防控“政法综治云”大数据应用等
贵州推进社会治理七大工作体系建设
近年来,贵州省各级政法综治部门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着眼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努力建设平安贵州。在创新社会治理工作中,该省政法综治部门按照《贵州省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专题组2014年改革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稳步推进社会治理“二十项改革”任务,积极服务群众,取得初步成效。
为构筑基层“防火墙”,将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该省通过创建省级领导干部“包案督访”机制、人民调解奖励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机制等“七大机制”,坚持做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稳控、处置四位一体,确保了不同类型矛盾纠纷有人抓、有人管、有着落。
着力从整体上推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该省大力推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铜仁经验”、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余庆经验”、社区管理“贵阳经验”、创建“平安和谐四区经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工程”、黔南州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及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六大经验”。为确保这些典型经验在各地落地生根,贵州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还制定出台一系列制度和措施,2014年已基本实现“余庆经验”“铜仁经验”“阳光工程”全覆盖。
与此同时,全省各地各部门不断更新观念,充分利用后发优势,2014年以来,又涌现出贵阳市“两严一降”、毕节市“六零六好”、黔南州瓮安县“5531”模式、省司法厅“人民调解大篷车”、剑河县“三化治理·温馨调解”等一批独具特色的典型经验。
贵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秦如培表示,贵州将进一步夯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提高驾驭社会治安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改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式,突出抓好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公共安全体系、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体系、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体系、“贵州政法综治云”大数据应用体系、基层综合服务管理体系、基层基础工作体系等“七大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增强社会治安良性循环能力,推进贵州社会治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长治久安。(记者 王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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