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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郧县:监外执行注重常态化监督

2014-11-26 09:13:56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检察日报 

  “我所已对你院检察建议反映的白浪镇辖区黄某、蔡某等5名监管对象从考验期至今未接受矫正的问题做了整改,目前他们已接受矫正。”这是近日湖北省郧县白浪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对郧县检察院监所部门制发的检察建议书所做的整改回复。

  近年来,郧县检察院对监外执行工作注重常态监督,找准和解决监外执行监管中的问题。依照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档案,对法律文书中的基本案情、判决内容、执行情况及时核对到位,每月与该县司法局、乡镇司法所核对人员底数,加大脱管漏管清查力度。梳理法院审前调查评估程序,检查司法机关社会调查评估工作;梳理违规情形,提出整改措施,督促贯彻落实。对监督工作注重提升实效,配合有关部门根据监外矫正人员表现对重点对象、重点情节进行专门评议,对日常表现好的给予减刑奖励,对不服从管理矫正、违法违纪给予警告处分,对情节严重,经帮教仍无悔改表现的依法向法院提出建议撤销原判刑罚,收监执行。针对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执法行为,详细分析阐述不当执法行为产生的原因和危害,分别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提出改进建议。

  同时,该院还注重加强人文关怀,组织检察干警对社矫人员加强法治教育,坚持悉心谈话,帮助他们重拾生活信心。同时加强后续跟踪,对有一技之长、有重新就业愿望的社区矫正人员,帮助其搭建就业平台。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已对监外执行工作开展32次专项检察,提出整改意见52条,对47名社矫人员开展谈话教育,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记者 郭清君 通讯员 蒋长顺 李贵华)

[责任编辑:陈雪飞]